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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场所诚信经营“十个不准”倡议书

乌哈旅游 2026-04-28
导读(来源:崇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全区各旅游购物经营单位:为深入推进旅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购物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诚信公平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我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向全区旅游购物场所发出如下倡议:1.不准实行包厢式、封闭式、半封闭式经营。坚持敞开式、开放式经营,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面向公众开放,自觉接受行业规范监管。2.不准开展式宣传、虚假讲解、夸大误导消费。不开展“包厢”“上课培训”等集中宣讲,不进行虚假功效宣传、编造

(来源:崇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全区各旅游购物经营单位:

为深入推进旅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购物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诚信公平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我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向全区旅游购物场所发出如下倡议:

1.不准实行包厢式、封闭式、半封闭式经营。坚持敞开式、开放式经营,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面向公众开放,自觉接受行业规范监管。

2.不准开展式宣传、虚假讲解、夸大误导消费。不开展“包厢”“上课培训”等集中宣讲,不进行虚假功效宣传、编造故事、恐吓诱导,不误导旅游者购买商品。

3.不准进行商业贿赂与不正当利益输送。不以回扣、人头费、停车费、茶水费、好处费、团队分成等方式,向旅行社、导游、领队输送不正当利益。

4.不准实施强迫、变相强迫、欺骗、诱导消费。不采取围堵、纠缠、拖延、歧视、“人盯人”跟随推销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

5.不准从事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搞虚标原价、虚假折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模糊标价、两套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清晰标注计价单位和价格构成。

6.不准、变相旅游者人身自由。不锁闭出入口、控制通行、停留与离开自由、离场时间,充分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与维权权利。

7.准以景区、村寨、文博场馆、研学基地、康养体验、民俗展示等名义,变相从事旅游购物活动,诱导、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

8.不准账外经营、不按规定开具、发生涉税违法行为。依法如实记账、按规定开具,不设立账外账、不偷税漏税、不隐匿收入。

9.不准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损坏、停用、遮挡消防设施,不堵塞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不违规用火用电,严守消防安全底线。

10.不准违规改造经营场所、擅自中断视频监控。不设置强制购物通道、超长绕行出口,不违规将游览区域改造为购物场所;不遮挡、损毁、断电、离线或擅自停用监控设备。

让我们共同恪守诚信经营底线,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广西旅游市场良好形象,为广大游客提供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广西旅游协会

2026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广西旅游协会

一 审:雷宝蔚

二 审:黄振睿

三 审:黄骙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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