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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旅游虚假宣传!文旅普法提醒:这些“坑”千万别踩

乌哈旅游 2026-04-28
导读前言春暖花开,出游正旺。不少游客被“低价特惠”“网红打卡”“全程无自费”等宣传吸引,结果却遭遇行程缩水、强制消费、景点货不对板等问题。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期文旅普法小贴士聚焦旅游虚假宣传,教您擦亮双眼、依。01这些常见旅游宣传,大多是“陷阱”超低价团,低于成本价揽客“99元畅游XX”“0元旅游”“百元玩转多日游”,明显低于交通、食宿、门票成本,多为不合理低价游,背后暗藏购物陷阱与强制消费。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宣传“五星酒店”“豪华游船”“网红景点”,实际入住简陋民宿、景

前言

春暖花开,出游正旺。不少游客被“低价特惠”“网红打卡”“全程无自费”等宣传吸引,结果却遭遇行程缩水、强制消费、景点货不对板等问题。

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期文旅普法小贴士聚焦旅游虚假宣传,教您擦亮双眼、依。

01

这些常见旅游宣传,大多是“陷阱”

超低价团,低于成本价揽客

“99元畅游XX”“0元旅游”“百元玩转多日游”,明显低于交通、食宿、门票成本,多为不合理低价游,背后暗藏购物陷阱与强制消费。

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

宣传“五星酒店”“豪华游船”“网红景点”,实际入住简陋民宿、景点临时取消、行程大幅缩水,图文严重“货不对板”。

虚假承诺,误导消费

承诺“全程无自费”“无强制购物”“专车专导”,实际途中临时加费、频繁进店、压缩游览时间,违背事先约定。

虚构资质、伪造好评

冒用正规旅行社名义,虚构荣誉资质,伪造游客好评、虚假销量,利用网络平台误导选择。

02

法律明确:旅游虚假宣传属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发布虚假旅游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将依法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出游避坑指南,牢记这几点

选择正规旅行社

查验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轻信无资质个人、微信群、非正规平台“野团”。

理性看待价格,拒绝不合理低价

天下没有“亏本的旅行”,价格明显异常的旅游产品,务必提高警惕。

签订正规合同,看清条款

详细核对行程安排、住宿标准、交通方式、自费项目、购物次数、违约责任等,不相信口头承诺

留存证据,依

保存好宣传截图、合同、、聊天记录、行程单、照片视频等凭证。遇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问题,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

诚信经营,理性消费

诚信经营是旅游市场的基石,理性消费是平安出行的前提。让我们共同抵制旅游虚假宣传,守法经营、文明出游,共筑安全、有序、放心的文旅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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