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调整至50%:50%。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款项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增值税共享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Copyright © 2019- wuhaninfo.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