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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广告传媒合作协议 篇2

来源:乌哈旅游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订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项目

  1.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1.3发布地点或形式:

  1.4颜色:

  1.5规格或材料:

  1.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2.1费用本次活动总金额为,

  2.2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4.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4.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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