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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报告范文

来源:乌哈旅游

  一、项目概况

  (一)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情况

  1.预算情况说明。20__年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年初预算按照上级调整后的保障标准,结合上年度项目保障对象的人数、标准和自然增长比例进行综合测算,科学预测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本级预算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20__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到位资金6884万元,省级补助到位资金596万元,市级补助到位资金9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229.7万元。本级配套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及时、足额匹配,资金到位率达100%。

  城乡低保上级补助分配资金6643.33万元,本级配套732.1681万元;临时救助上级补助分配资金450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由本级资金配套2962万;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金上级补助分配资金185.67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67.67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上级补助分配资金100万元。困难群众事务性工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上级分配资金200万元,本级未配套。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__年困难群众救助按照绩效目标工作任务,城乡低保、特困标准不低于全省保障标准低限,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0元/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不低于78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不低于520元/月。对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全面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收入,实现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动态管理;持续深化“救急难”试点工作,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被救助的对象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安置、教育矫治、返乡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救助。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__年累计对2.969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按标据实补差,累计发放救助金7375.4981万元;累计对5633户次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538.11万元;累计对4455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救助金3365.7173万元;对594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实施救助,支出流浪乞讨救助金140万元;对19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233.5157万元;困难群众事务性工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34.264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照每月核实后的名单,经股室审核、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后,再报区财政局进行资金核拨,资金支付与资金到位差额部分,根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设规划财务股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支付及核算,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建立了民政部门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的资金发放监管体系,保障了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有效防患了资金被挪用、截留的风险,项目资金实行专帐核算,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并结合安居区情,相继印发了《安居区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安居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新增监测对象救助工作的方案》《安居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低收入及常态化兜底工作的通知》《安居区民政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2.政策宣传到位。对全区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开展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进行了专项政策解读,努力提高民政经办能力服务水平。

  3.监督检查到位。联合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使用和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目标完成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按照20__工作目标任务和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和民生工作任务,完成目标任务100%。其中:城乡低保按照城市低保6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400元/月,按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收入,实现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达302.3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达182.09元,完成目标任务100%;临时救助按照区人民政府《安居区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遂安府办发〔20__〕6号),对全区困难群众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织牢兜底保障网,完成目标100%。特困人员供养按照城市供养780元/月、农村供养520元/月的标准发放,完成目标100%。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最低生活养育金按照分散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完成目标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按照上级出台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对被救助的对象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安置、教育矫治、返乡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救助,完成目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项目资金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既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也解决了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问题。全面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制度,对生活长期陷入困境、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困难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体家庭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扩大了社会影响,实现了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形成了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良好局面。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民政专项资金上级补助力度逐年减少。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与各类支出水平的提升,全区在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民生资金支出额度逐年增加,而省市民政专项补助资金额度逐年减少。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情况下,资金缺口较大。就安居区财力现状而言,财政保障压力较大。

  2.核定系统信息不全,收入核定仍然是个难点。一是缺乏科学有效的`信息比对手段,目前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未实现信息共享,无法进行信息比对,核查难度较大;二是对于申请人子女的赡抚养能力和赡抚养情况较难核实;三是在入户过程中申请人有隐瞒、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现象,导致收入核定不完全准确。

  (二)相关建议

  1.保障资金方面适度倾斜。鉴于安居区目前还处在加速发展的特殊时期,发展任务重,特别是民生保障任务艰巨的情况下,恳请在下拨救灾救济等资金时予以适当照顾,特别是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资金方面,恳请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必救”。

  2.加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科学的收入核查难题已成为城乡低保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瓶颈,建议省市民政部门积极衔接省级各部门或市级各部门,进一步建议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实平台信息数据,实现核对系统信息共享。如较好地利用此系统,可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甄别手段,从“兜底救助”向“精准兜底救助”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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