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编号: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乙方是否能够提供黄金交易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甲方的代理商政策、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二、协议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服务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费率标准及服务标准,不得擅自进行更改。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返还标准
代理商的业务利润,按照相应比例提取,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五、现货交割
此方式仅针对具有提货需求的客户,交割方式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相关规定及风险控制原则,根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黄金代理交易协议进行交割。
六、结算
1.结算金额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商返还费率表》确定,每月月末返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在月末将返还利润打入乙方帐户,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
3.乙方按要求向甲方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 其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
3.未经准许,乙方不得发展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黄金交易业务代理商。
4.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须详细阅读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______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政策的全部内容;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及时了解代理商政策的变动。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如下范围为其黄金代理业务地域范围:
(双方签章)
8.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黄金代理服务体系,为代理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商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4.对于甲方与其直接控制的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
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乙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6.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全自动网站系统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内容
独立的全自动网站系统:包括系统申请向导,自动网站管理,客户管理等全套内容。
二、代理方式与价格
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_____元预付款____元,为___级代理,成立同溢网络________办事处,冠名为"____________"代理甲方全自动网站及其它业务。款到24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开通代理网站。
乙方每成交一家客户,按甲方统一的空间:100m____元、200m____元、500m____元与甲方结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代理的方式获得系统的使用权,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网站的ftp权限和系统源程序(如确有需要,双方协商收费),乙方通过后台管理系统,管理客户和主站内容。
2、乙方独立经营,但与客户的成交价不得低于甲方统一公开价格。
3、甲方提供的是网站空间和应用系统技术服务,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营业和经营许可证。
4、乙方需做好客户审核工作,严禁在系统中开通任何含有反动、暴力、色情(包括性用品)、损害他人名誉、盗版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内容的网站;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发送垃圾邮件;一旦发现违反此条款的情况,甲方有权关闭乙方的网站系统。如确因乙方违反此款规定而导致服务器ip地址或域名被有关部门封闭的事件发生,乙方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判断事件的发生是否因甲方造成,以"中国频道、新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等有鉴定权的单位或部门提供的依据为准。
5、甲方保障乙方网站系统的正常运行。
6、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乙方参加技术群解答技术问题。
7、甲方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如因服务器原因导致系统文件损坏,乙方提出后,甲方在48小时内进行系统文件恢复。
8、对于因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甲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或系统崩溃,甲方应在48小时内恢复。
9、如甲方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在一周内对乙方的系统进行同步升级。
10、甲、乙双方应注重对甲方客户资料和密码的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客户资料和密码提供给他人。
11、如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认可乙方为________地区的办事机构。
13、如果双方同意,可在甲方网站的公告栏或代理界面的相关位置链接“____________”详细信息。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裁仲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有效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有效期1年,如无异议再自动延续1年。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帕罗斯(poross)国际汤疗连锁机构和销售帕罗斯(poross)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帕罗斯(poross)汤疗国际连锁机构”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帕罗斯(poross)汤疗”汤疗项目和“帕罗斯(poross)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帕罗斯(poross)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帕罗斯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不在乙方开设的帕罗斯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帕罗斯加盟店( 帕罗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帕罗斯国际汤疗”项目和“帕罗斯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合同编号:分机构地址:
甲方(许可人):乙方(被许可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香樟树教育”,在甲方授权下,开展中小学补习班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香樟树教育组织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教育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香樟树教育”、“黄石市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的加盟成员,在湖北省黄石市/区,统一使用“香樟树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中小学补习班与家教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办理一家中小学补习班,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香樟树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
1、加盟费
授权乙方加盟“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准许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镇开设“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机构”。
2、品牌使用费
香樟树教育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取。具体由甲乙双方商议。
3、管理费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该年度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开支的补贴。
4、证书费
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收费办法
1)品牌使用费和加盟费的支付:签约之后,乙方每月28日至31日付人民币600元给甲方。每月产生的税务在次月15日之前上报甲方,由甲方代缴当地税务局和国税局(甲方需开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2)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前向总部付清。
6、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机构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香樟树教育”、“黄石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2)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财务数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甲方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当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运营规范、管理制度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6)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香樟树教育机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详见《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应及时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加盟中心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香樟树连锁教育组织章程》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义务
1)全面负责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企业形象建设,为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支持,向教育机构提供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技巧,对教育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2)提供注册商标、商号,指导乙方做好开业筹备工作。
3)向教育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教案、教学大纲,组织师资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
4)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通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5)向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6)直接授权或协助乙方申请成为专项授权培训中心。
7)供应教材给乙方,指导乙方设置培训课程。
8)组织年会或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各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市畅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和经营指导。
4)乙方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服务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乙方的义务
1)独立完成香樟树教育机构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2)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配合甲方会计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5)维护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的名誉及统一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须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法人信息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7)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工本费)。
8)保证培训质量,及时处理学员和客户投诉。
9)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财务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工作。
10)合作期限内,加盟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时,还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法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教育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按规定交纳授权金后生效。3、本条例的相关文件:《香樟树连锁教育组织授权加盟协议书》
4、本条例由黄石市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级代理商,在 省 市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20__年 月 日起到20__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一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 元的产品,价值 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一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2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100000.00元。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条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拾万圆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理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