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负责人身份证:
为了更好的把好多乐全系列产品以及经营思路、服务质量迅速推广到全国市场,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相应市场,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好多乐工厂店”的合作专卖事宜,依据《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 授权期限
甲方在 区域内授予乙方“好多乐手机工厂店”经营权,并可以在该区域内发展加盟商或加盟店。合同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特许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好多乐、HoToLo”商标、商号以及企业识别系统。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市场营销工作进行指导。
3、免费提供柜台3节、背景墙1个、企业文化墙1个、授权牌1块,手机防盗吊绳50根。
4、提供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以及市场零售价格体系(附终端零售价格表)。
5、对月销量达300/店的加盟店设立二级维修点。
6、如乙方能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品牌形象、价格体系、产品专卖、服务质量以及销量有整体提升,甲方给予乙方全年RMB120xx元单店奖励,每半年执行一次,每次为6000元。
三、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有固定的门面和营业资格,并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品牌形象维护、产品专卖、价格体系执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授予的授权书、授权牌、工作手册等交还给甲方,在无违反合同、货款账目结清的前提下,30天内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合法经营甲方授予的“好多乐手机工厂店”,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3、合同期内乙方单店月平均销量须达到 台。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规定的价格体系(附:工厂店的供货价格和零售价格)。
5、合同期内乙方的“好多乐手机工厂店”须专卖甲方产品。必须保证好多乐全系列所有颜色产品上柜,好多乐手机工厂店内不得摆放或销售其他任何品牌手机。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保密
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经营模式以及商业数据等内容为商业机密,乙方对此有义务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复制、邮件传送、传真和记录等其他方式将上述商业信息透漏给第三方。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或对协议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所做出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方驻所地法院管辖。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甲方:
乙方:中山市南头镇华拓网络技术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透明、自由的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一致,共同签署本合同,由甲方申请成为PageAdmin cms软件的代理商。
第一条 软件产品基本定义
1.1. 合同标的定义:本合同中所涉软件全称为“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简称为PageAdmin CMS,合同中所涉“PageAdmin”、“ 软件”、“本软件”、“软件产品”等均指同一标的。
1.2. 软件授权:由拥有软件著作权的乙方授予,甲方得购买PageAdmin授权后即终身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甲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对软件作任何处置。
1.3. 软件服务期:即软件商业服务期,服务期内甲方享有乙方提供官方升级服务,软件商业服务到期后,甲方可以通过乙方官方网站获取公开且免费信息和服务,而不需要因此付费;乙方对软件的商业授权并不因软件服务到期而中止。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在代理区域内从事本软件的销售及提供产品附加服务。
2.1.2. 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
2.1.3. 未经乙方商业授权许可,不得出售、出租、出借或修改“PageAdmin CMS”及其组成部分。
2.1.4. 配合乙方在本地区做好软件的销售和品牌推广工作。
2.1.5. 为最终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和真实的产品,以保证客户的使用以及后期服务。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指导甲方开展业务,提供包括使用指导、业务推广等在内的相关支持服务。
2.2.2. 及时的为甲方发货,并提供商业授权。
2.2.3. 提供完善的代理渠道支持,包括市场的分析及对应措施。
第三条 代理细则
3.1. 甲方申请的代理级别为/个域名
3.2. 甲方申请的代理年限为年。
3.3. 甲方需要一次性缴纳加盟费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盟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发布相应代理信息,并有义务指导甲方开展工作。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无论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 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五条 违约与争议解决
5.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有违约行为或无故解除合同,甲方须立即删除、销毁甲方购买的“软件产品”及其所有副本,乙方对甲方已经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本合同即告中止。
5.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或无故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缴纳的费用,同时本合同即告中止。
5.3. 如果在合同期间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5.4. 双方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七条 附件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中山市南头镇华拓网络技术服务中心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0760-22517081
传真: 传真:0760-86744123
特许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受许人:(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2.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街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2.2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2.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即在年月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3.2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3.5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1.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2甲方义务:
4.2.1负责c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c产品;
4.2.2提供乙方成立c连锁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4.2.3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向乙方提供c连锁经营专业培训(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陈列推广、电脑操作等);
4.2.4负责乙方的铺面设计,并在在乙方开店前指定当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向乙方赠送一定数量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赠品的数量由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根据乙方铺面的具体情况来定;
4.2.5负责制定和修改c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4.2.6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权利:
5.1.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1.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5.1.4有权对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乙方严重缺货、影响乙方的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1.5有权到甲方c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5.1.6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5.2乙方义务
5.2.1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5.2.2按c的统一形象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店铺装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2.3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5.2.4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许可的c产品,不得经营其他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5.2.5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供的c产品经验收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的产品质量及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5.2.6派专人管理货物并应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5.2.7对c网上商店有推广宣传的义务,对经营区域内的网上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并获取协议利润;
5.2.8积极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c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c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特许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元;合同保证金元;合计元。
7.货物配送、调换及运输
7.1甲方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元至*元的金额向乙方连锁店提供首次配货量。
7.2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统一配货,在开业x个月内某种销量不超过该品种进货总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申请调换的货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审批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调换。
7.3开店之日,乙方应提前天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在收到款项后组织发货;开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发货前,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所属仓库提货,每次配货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诺及保证
8.1甲方对x连锁店的商标、商号、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8.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9.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9.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应依约向乙方发放货物。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x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x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11.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一般条款
12.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12.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特许方)
法人代表:
住址:
乙方:(加盟者)
法人代表:
住址:
“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系列连锁店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_______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_______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一、是一家经营鞋帽、服饰、精品包包、家居饰品、母婴玩具、3C数码、汽车用品、美食特色、成人用品、保健品、图书影像、奢侈品为一体的综合性网上商城。支付安全、物流迅速、天天低价、质量一流、官方网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公司或个人)特许经营权。甲乙双方自日建立合作关系,乙方有权限经营甲方所有产品,乙方自合同签订7天内将代理负责人即乙方(防止乙方不是代理负责人的现象出现)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24小时内将元加盟押金即(大写) 汇入甲方账户。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产品细则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单件发货的物流服务,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指定地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产品方面无需任何库存压力与风险。
2、产品售后由甲方负责,甲方需确保货品质量保障,乙方收到货后7天可退换货品(代购及特价产品除外),证实产品有质量问题运费损失由甲方承担。
3、产品甲方提供代理价提供给乙方(及成本价),乙方可根据甲方独立商城零售价进行售卖,也可自己定制零售价,商品利润乙方可自己掌控。
第二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任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加盟押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乙方以任何形式恶意散布甲方内部网盟资料与政策性文件的;
(2)乙方进行经营违法产品;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
(3) 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的;
第三条 项目服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货源服务,并且有义务做到产品不断更新以及提供新款产品数据包供乙方经营。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如果证实因甲方的单方面原因造成乙方的不可正常营业,甲方有义务赔偿乙方受影响工作日利润的损失。
3、甲、乙双方建立在信任、诚信的合作基础上,合作中相互都有义务支持对方发展,维护对方形象、口碑。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四条 代理商在润旭客商城购买的商品提取销售利润的一半,代理商下面的代理所销售出去的商品为代理商提取销售利润的10%—1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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