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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补充合同(3篇)

来源:乌哈旅游

工程补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x有限公司

  由于本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为满足城镇发展需要,对原设计施工图进行重新设计,建筑工程补充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施工标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6、工程日期: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 日,竣工日期定于 20xx 年 1 月 1 目。

  7、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合同价(人民币):11081052.93元(大写:壹仟壹佰零捌万壹仟零伍拾贰元玖角叁分)

  二、工程承包范围:

  修改后最新施工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合同范本《建筑工程补充合同》。

  三、 补充条款

  1、关于本工程计量:

  本工程量计量规则执行《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xx版)规定,竣工结算时,以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代表、监理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纸、隐蔽记录、相关签证等资料按实计算工程数量。

  2、关于本工程计价:

  (1)、按20xx版《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及贵州省相关配套文件标准执行。

  (2)、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价格按照与施工时间同期对应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龋造价信息中缺项或低于市场价的材料按发包人代表、监理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共同签证确认的材料到场价计入决算。

  3、关于发包方式:采用按实计量定额计价的可调总价方式发包,合同价为暂定价,仅作为控制工程投资及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4、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5、本工程计量、计价相关的约定以本补充条款约定为准,其他条款中与此约定不一致的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工程补充合同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一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xx字185,承包人已进场开始施工,由于合同中有些内容没有细则执行,需要制定详细的细则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作为《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xx字、号)的补充,共同执行,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条 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方需要及时报送各种资料:

  1、开工报审,取得正式开工令需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

  2、工程中间验收,工程每项的中间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和提交完资料;

  3、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和提交完资料;

  4、竣工资料须在竣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和提交完资料。

  第二条、工程变更问题

  在发生工程变更要及时汇报业主及设计公司,变更签证要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上报,逾期不报,过后上报集团公司不批准的,则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条 处罚约定

  以上规定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按拖一天扣进度款1000元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原合同执行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规定的义务后即行终止。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2.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补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条款。

  一、因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将全方位全权委托工程总承包人负责实施,承包人负责施工的工程为发包人以指定分包的形式进入,故承包人本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实施必须服从工程总包人的管理并满足工程总承包人的管理要求,承包人和工程总承包人之间的责任权利义务按照总承包人的相关规范文本签订并严格执行不误。

  二、承包人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随着发包人项目的进展,可能会对承包人的工程量进行调整,承包人承诺届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三、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施工部分的(在除掉交付发包人的所有费用后)所有工程税务及费用。

  四、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日历天内交付完毕其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中在20xx年3月1日前首笔支付完毕壹佰万元现金,其余履约保证金在20xx年3月9日前支付完毕,否则,首笔支付的壹佰万元作为承包人的违约金不予退回,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承包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成工程合同总量的45%后,按照其完成工程总量的同等比例在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步返还至承包人专用账户。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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