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彩钢活动板房购买合同
活 动 板 房 购 销 合 同 书
购买方:(简称“甲方”)
销售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价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如下表
其他约定: 1、该价格为综合单价,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上述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2、此单价不包含屋内吊顶及水电安装;3、板房面积按外围面积计算;4、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如需变动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甲方使用完后,乙方按照100元/m2(暂定价,具体价格按当时市场回收价为准)的价格收购,收购时拆除、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本项目后期活动板房均由乙方负责搭建,各项约定参照本合同执行。
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外墙外围线长×宽×层数
2、走廊面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
3、雨棚面积=雨棚水平投影面积
4、总面积=建筑面积+走廊面积+雨棚面积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以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五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五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 %;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付款至总价款的85%,剩余总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
2、结算期限:总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板房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时付清。
第三条 项目名称、安装地点及工期
1、项目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平面布置方案详见甲方签字确认的布置图。
4、安装工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已达到设计强度并符合安装要求的基础起 工作日内完工,达到交互使用条件。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其所选材料、产品质量、板房安装、房屋安全等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符合**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建管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地方管理机构的要求,符合甲方使用及外观的要求。
2、乙方所采用的钢结构为8#C型钢,钢板厚度2mm;檩条为4cm*4cm条铁;板材为岩棉夹心复合板材,厚度为5cm,必须达到防火阻燃级别;室外楼梯宽1m,长4.5m,高3m,楼梯采用板材必须满足荷载要求。板房所有钢结构表面涂防锈漆,连接牢固,不变形。
3、乙方所安装板房外观美观大方,无缺陷,不渗水漏水。
4、乙方所安装的板房质量保证期为开始使用后六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的非人为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安装工期应顺延:
1、甲方提出书面材料增补或工程量增加。
2、因停电造成停工。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材料堆场、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不可抗力:指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干预导致安装无法顺利进行。
5、甲方代表未对变更、增补等履行签约手续,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
7、属于甲方分包的项目,未能配合安装进度。
8、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半成品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存在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活动板房的.有关用地、报建手续。
2、应在进场前2天完成现场场地平整和道路通畅,并按设计要求做宽300mm,厚度200mm,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15的活动板房基础。基础包括前、后墙、山墙及内墙隔断基础。乙方已履行告知义务,因甲方所做基础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在使用中因基础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进场当天,甲方应派代表到安装现场与乙方进行交接,协助乙方顺利开工。
4、甲方应在活动板房完工当天,派代表到安装现场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
附件约定对活动板房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书,办理接收手续,如甲方未到现场参与验收而自行启用活动板房,则视为对活动板房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和验收手续的完成。
5、乙方材料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板房设计图纸并必须通过甲方的审核确认。甲方在乙方材料进场后提出变更时,应将变更内容书面致函乙方,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现场安装人员在乙方公司下达变更指令后方能执行。
6、甲方在安装室内用电或使用高温、明火的器具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建委要求。高温、明火必须做到隔热和人员看管。严禁在无人看管的条件下使用高温和明火器具,以防火灾。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供应和安装任务。
2、按照活动板房行业通用产品的质量,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其中楼面使用承受荷载不大于150kg/㎡。
3、乙方提供自活动板房使用之日起半年的维修服务(门锁和窗户月牙锁除外),甲方项目工期不到半年的,维修至项目完工。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活动板房质量问题,乙方予以无偿修补。
4、其他服务:乙方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损坏或服务期内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补,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安装期间属乙方的原因造成安装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板房正常使用时因板房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所建板房通过**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建管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地方管理部门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产品明细
1、产品名称:艾普利太阳能热水器,合同设备清单附后。
2、订购数量:
3、单价:)
4、总金额:元)
5、包装方式:由乙方按公司标准包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向乙方支付10%的货款,作为前期进场固定件安装费用。
2、乙方货到甲方工地付合同款40%的货款。
3、太阳能与热水器安装到位后,产品移交后提供税票一周内付合同款45%的货款,另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满二年结清。
三、安装
1、乙方在签定合同后应积极配合工地现场进程,服从甲方现场协调。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等安装条件,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确保在20xx年5月30日前全部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逾期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经济罚款。
2、安装标准符合太阳能安装现行规范,高标准进行施工安装,保证验收合格。
3、乙方进场材料,甲方提供临时场所,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
4、乙方安装期间,要注重室内外成品保护。
5、乙方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清洁。
6、乙方必须在滨海配备专业维修人员或维修点。
四、安全生产
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性生产教育,要按安全规范施工作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有可追溯性,集热器、水箱及管道保修5年、电子产品保修二年。自交付之日计算。
2、在生产质量保质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应收取工本费。
六、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反责任
1、甲方在安装前一个月必须通知乙方,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为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2 ‰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总价的10%
八、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安防系统含税总造价为 人民币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计: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 %;计: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止, 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
五、维修保养:
1、本安防系统保修期为 一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 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专人作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交付设备后三日内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3、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5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4、本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5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理人: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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