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湘阴县配送超市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湘阴县配送超市 ,主要经营地址: 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门面 。经营项目: 产品配送、产品甲供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 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 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 1/3 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合伙人(丙方):姓 名:
签署时间: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共同投资经营旅行社,共同承担风险事项,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经营旅行社,旅行社位于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现旅行社由乙方独自经营,乙方同意甲方出资加盟旅行社经营,双方共同利用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投资约定
3.1旅行社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双方根据旅行社包括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等一切经营有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后的最终总价值)。
3.2双方各自出资情况如下: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50 %、乙占投资总额的50 %。
四、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4.1旅行社盈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如存在盈余,双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对前一个月的盈余进行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结算利润盈余,禁止一方私自结算盈余。
4.2旅行社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出资比例在15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五、出资转让
如一方要求转让该商铺的自持投资份额,应当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私自转让部分无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则应当出资购买该转让份额,如不同意出资购买,视为同意另一方的份额转让。
六、特别约定
6.1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旅行社名称或名义在_______市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包括以旅行社名称单方面另设“分号”、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等)。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旅行社或相关旅行社活动。
6.2双方确认,该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等共计_______元,全部资金已由乙方出资完成,现双方同意,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额出资,出资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旅行社经营所需的一切开支作为出资,直至甲方出资部分与乙方投资部分持平为止。
七、违约责任
7.1如任何一方违反6.1条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7.2如一方未违反4.1条款私自结算盈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30日内交还私自结算盈余部分,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违约金。
7.3除双方书面达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旅行社经营信息或者与他人合伙以本旅行社名义开设“分号”,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7.4如合作期限届满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应当经双方结清旅行社的一切债务、开支费用,并且通过转让出资给第三方后方可退出,否则,强制退出或不参与旅行社后续投资、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依据本协议第五条(出资转让)规定执行。同时,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9.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9.2本协议一份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王 身份证号:
乙方:史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经营项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南关分公司经营权。
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资方式与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万元为乙方出资,另外壹拾万元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资。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乙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乙方借予甲方出资的壹拾万元同时返还。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1、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协议存续期间,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与管理。
2、乙方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检查合伙事务财务状况。
3、重要财务款项的支出需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实施,否则无效。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经营所得利润,按照每年 次进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润的50%,乙方按照利润的50%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
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归合伙人共有,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财产承担。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或订立补充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七、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因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其他应当终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造成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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