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XXXXXXX股东XXXX于X年X月X日作出以下决定:
一、决定公司章程;
二、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本届执行董事为:XXX,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本届任期自2017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止;
三、公司不设监事会,聘任监事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本届监事为:XXX。本届任期自2017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止。
股东签字:
XXXXXXXX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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