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水井承包协议
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委会门口吃水井由李怀立管理承包,承包期叁年,有关事项如下:
村委会要求承包人认真负责管理好吃水井。按村委会规定按时、按顺序放水,巡视各户跑水情况,并管理好机井设施。浇地时按规定顺序,不能私自更改。报酬是村委会付承包人放水费每年陆佰元整,群众浇地每度电提壹分玖厘。村里负责机井设施维修。
承包人必须执行以上规定,承包期内遵守本协议有关内容。 本协议一式贰份,壹份村委会存档,另壹份由承包人李怀立保存,本协议从2015年4月6日生效。
甲方:前郭村委会 村主任签名: 乙方: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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