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通用机床类
(一)普通车工
(二)自动、半自动车床车工
(三)钻工
(四)镗工
(五)磨工
(六)半自动磨床磨工
(七)成型磨床磨工
(八)铣工
二、钳工类
(一)一般钳工
(二)机修钳工
(三)装配钳工
三、冷作焊接类
(一)气焊(割)工
(二)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四、数控设备类
(一)数控机床工
(二)数控车工
(三)数控钻床工
(四)数控铣床工
(五)数控加工中心机床工
五、起重运输类
(一)行车工
(二)汽车驾驶员
六、油漆、喷漆类
一般油漆、喷漆工
七、热处理类
高频热处理工
八、动力电工类
(一)空压机工
(二)维修电工
(三)外线安装电工
(四)弱电维修工
九、打磨工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通用机床类
(一) 普通车工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3.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它东西。
4.装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50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6.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7.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或手伸臂伸进去打磨。
8.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紧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9.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扳牙架)一手开车。
10.切断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二) 自动、半自动车床车工
1.必须遵守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气动卡盘所需要的空气压力,不能低于规定值。
3.装工件时,必须放正,气门夹紧后再开车。
4.卸工件时,等卡盘停稳后,再取下工件。
5.机床各走刀限位装置的螺钉必须拧紧,并经常检查防止松动。夹具和刀具须安装牢靠。
6.加工时,不得用手去触动自动换位装置或用手去摸机床附件和工件。
7.装卡盘时要检查卡爪、卡盘有无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
8.自动车床禁止使用锉刀、刮刀、砂布打光工件。
9.加工时,必须将防护挡板挡好。发生故障、调整限位挡块、换刀、上料、卸工件、清理铁屑都应停车。
10.机床运转时不得无人照看,多机管理时(自动车床),逐台机床巡回查看。
(三)钻工
1.严禁戴手套操作。遵守机床工一般规程。
2.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
3.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必过猛造成事故。
4.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风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5.精铰深孔时,拔取圆器和销棒,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6.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7.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8.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有浮物件。
9.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
(四)镗工
1.工作前要检查机床各系统是否安全好用,各手轮摇把的位置是否正确,快速进刀有无障碍。限位挡应安设准确。
2.每次开车及开动各移动部位时,要注意刀具及各手柄是否在需要位置上。扳快速移动手柄时,要先轻轻开动一下,看移动部位和方向是否相符。严禁突然开动快速移动手柄。
3.机床开动前,检查镗刀是否装牢,工件是否牢固,压板必须平稳,支撑压板的垫铁不宜过高或块数过多。
4.安装刀具时,紧固螺钉和销子不准凸出镗杆回转半径。
5.机床开动时,不准量尺寸、对样板或用手摸加工面。镗孔、扩孔时不准将头贴近加工孔观察吃刀情况,更不准隔着转动的镗杆取东西。
6.使用平旋刀盘式自制刀盘进行切削时,螺钉要上紧,不准站在对面或伸头察看,以防刀盘螺钉和斜铁甩出伤人;要特别注意防止铰住衣服造成事故。
7.启动工作台自动回转时,必须将镗杆缩回,工作台上禁止站人。两人以上操作一台镗床时,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并由主“操作人”统一指挥。
8.工作结束时,关闭各开关,把机床各手柄扳回空位。
(五)磨工
[一]安装砂轮
1.根据砂轮机使用说明书,选用与机床主轴转数相符的砂轮。
2.所选用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志。
3.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和外观裂纹缺陷时不能使用。
4.安装砂轮的法兰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1/3或大于1/2。
5.法兰盘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6.直径大于或等于200毫米的砂轮装上砂轮卡盘后,应先进行静平衡。
7.砂轮孔径与主轴间的配合要适当。
8.紧螺母时要用专用扳手。螺母紧固要适当。用多个螺栓紧固砂轮,应成对上紧,均匀用力。
9.砂轮装完后,要安好防护罩。砂轮侧面要与防护罩内壁之间要保持20~30毫米以上的间隙。
10.砂轮装好后要经过5~10分钟的试运转,启动时不要过急,要点动检查。
11.未安装调试完毕的砂轮不准移交使用。
[二]一般操作
1.干磨或修整砂轮时要戴防护眼镜。
2.检查砂轮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不准开动。
3.砂轮正面不准站人,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
4.砂轮转速不准超限,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吃刀具,要缓慢进给。
5.装卸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
6.砂轮未退离工件时,不得停止砂轮转动。
7.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衔住,不准用手拿着修。
8.吸尘器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并充分利用。
9.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冷却液;湿式磨床冷却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湿式作业工作完毕应将砂轮空转5分钟,将砂轮上的冷却液甩掉。
(六)半自动磨床磨工
1.操作者必须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并熟悉掌握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要求进行操作。
2.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和压轮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查看各传动和润滑系统的良好状况。堆放物件(零件)要整齐,不准歪斜和超过高度,以免影响道路畅通,否则不准开车。
3.启动砂轮前应将工作台开关手柄放在“停止”位置上;砂轮快速移动手柄后放在“后退”位置上;不准将头架或物件对准砂轮进给方向,防止启动后突然发生撞击。
4.启动后,经过5~10分钟的试运转。启动时不得过急,点动观察,无异常情况,方可运转。
5.在调整自动进给和压轮工具时,要注意砂轮与压轮工具的位置距离要适当,防止超负荷进给或撞击砂轮。
6.在调整、紧固时,必须采用标准工具进行操作。必须停车紧固,用力要均匀,防止工具打滑而引起伤害。
7.发生故障立即停车,请修理工调整。
8.工作完毕,关闭电源(总电源),做好清洁保养和交接班工作,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七)成型磨床磨工
1.工作前应检查机械、电器、防护装置、工卡量具等,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状态。
2.手动检查各部之后,空车运转,检查磨头往复运动,确认正常后,可进行工作。
3.工作前按工件磨削长度,手动调整换后挡铁位置,并加以紧固。
4.机床工作时,液压系统的压力应不超出规定值范围。油温不得超过50℃,油缸中有空气时,应将磨头以最大行程来回走数次以排气。
5.机床没有纵向移动的自动和手动的互锁机构,而用液压自动往复运动时,必须将手柄拔出。
6.工作中经常检查夹具、工件的紧固,以及砂轮的平衡紧固和皮带的松紧。砂轮磨钝应及时修整。
7.修整砂轮时,金钢刀固定在专用托架上。操作时严禁撞击,并应戴好防护眼镜。
8.砂轮没有脱离工件时,不准停车。
9.更换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
10.不准触摸磨削中的工件或隔着运动部位传送东西。
11.调、修理、润滑、擦拭机床时应停机进行。
(八)铣工
1.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所用的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2.在机床上进行上下工件、刀具、紧固、调整、变速及测量工件等工作必须停车。
3.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4.切削中, 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取卸工件时,必须移动刀具后进行。
5.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砂擦试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清除铁屑时,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6.拆装立铣刀时,台面须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7.装平铣刀,使用扳手扳螺母时,要注意扳手开口选用适当,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倒。
8.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要手摇进刀,不准快速进刀,正在走刀时,不准停车。铣深槽时要停车退刀。快速进刀时,注意手柄伤人。
9.吃刀不能过猛,自动走刀必须拉脱工作台上的手轮。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有限位撞块应预先调整好。
二、钳工类
(一) 一般钳工
1.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是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的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工件对方应整齐,放置平稳。
5.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6.高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及有防滑措施。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他地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仍东西。
7.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如有使用I类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使用II类工具,应配用安
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期每达3个月时,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
8.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直接使用220伏。电气插头、插座破损,应请电工及时更换,不得侥幸使用或直接使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9.作台钻作业,严禁戴手套,工件应压紧,不得用手拿工件进行钻、铰、扩孔。
10.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二) 机修钳工
1.作开始前,先检查电、液、气动力源是否断开。在开关处挂“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将开关箱上锁或设人监护。如果机器与动力未切断时,禁止工作。
2.装卸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钉,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钉;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钉,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钉;拆装弹簧时,应注意防止弹簧崩出伤人。
3.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稳妥,不要乱丢乱放,有回转机构则应卡死,不让其转动。
4.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多人搬抬应有一人统一指挥,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同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5.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结合面应保持水平。用千斤顶时,支承面要垫牢实,以保安全。
6.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两人以上做同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对着人体部位挑刮。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研合面;研合板运行位置应适度其重心,不得超出工件研合面范围,防止滑落。机动研合时。需有专人看守电气开关或装有联锁装置。
7.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8.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9.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他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10.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在按装好之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11.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事先必须经过卸压、清洗、置换或中和,清除室器内气、液、渣,并采取通风措施房客操作。
12.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 装配钳工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造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将要装配的零部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3.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如需在按节拍强迫流水线装配线上进行装配,必须在装配没一个节拍完结之前,将工、卡、量具从产品上取下,并将本工位装配情况通知下一个工位。
4.在总装输送步移或连续运行时,不得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件。
5.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6.采用压床压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7.采用加热水炉、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发生烫伤事故。
8.实行冷装时,对盛装液氮或其它制冷剂的压力容器气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取放工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戴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冷却了的工件。撒在地上的液氮要用扫帚扫到低处,用硬板盖上,不准用手直接清扫。
9.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一人指挥,同行车工、挂勾工要密切配合。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高平台,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停止装配时,不许有大型零部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10.进行零件动平衡时,要遵守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行中的动平衡机。静平衡时,不准拭摸工件转轴,也不要抬着工件的轴头上下工件,以免扎伤手指。
11.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护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
行车帮助支放垫块。不要用手直接拿着千斤顶,严禁将手臂伸入工件下面。工件较准后,不得单独使用千斤顶作支撑,应加辅助垫块,防止千斤顶失稳。
4.划针盘用完后,一定要将划针落下紧好,放置适当。
5.所用的紫色酒精用完后应盖紧,在3米内不准接触明火,不准放在暖气片上。
6.大型工件翻身划线,应配合行车工,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件没有支撑牢靠,不得撤离行车。
三、冷作焊接类
(一)气焊(割)工
1.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霞普气屏、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的东西。
3.氧气瓶、霞普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霞普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霞普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如条件限制,则应不小于5米,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4.注意氧气管为白色,霞普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接。
5.霞普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霞普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6.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软管,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霞普气瓶。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9.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除胶管中的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霞普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的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霞普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霞普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霞普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防止烧伤。
14.氧气瓶中的氧气几霞普气瓶中的霞普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霞普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并挂上“空瓶”标识。
15.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霞普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霞普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二)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1.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罩壳齐全,焊机接地良好。
3.推电源闸刀开关时,身体要斜偏一些,且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焊机;停机时,应先关电焊机,后关控制电源闸刀开关。
4.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移动氩保气瓶时,避免压坏焊机电源线,以免漏电事故发生。
5.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氩保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严禁再使用。
6.氩保气瓶中的氩保气严禁全部用完,氩保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并挂上“空瓶”标识。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设焊接保护屏;如无保护屏,则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操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焊缝的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焊接完后,切勿用手直接触及焊缝及其周围区域、以防烫伤。
9.焊接时,尤其是在容器内作业,如环境潮湿、空间狭窄及夏天出汗较多或阴雨天的情况下,都严禁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10.工作结束后,立即关闭氩保气瓶上的阀门,先关闭焊机。后切断电源,把焊接送丝机构小车放回原处,并清扫工作现场。
四、数控设备类
(一)数控机床工
1.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开车前检查刀具补偿数字是否正确。穿孔纸带注意清除灰尘。
3.各手柄相对位置应符合对刀图的要求。
4.工具或其他物品不许放在电钮盘、阅读器附近。
5.各部电路要有良好绝缘,控制卡紧装置的继电器应经常检查,防止工件甩出。
6.原有机床上附加数控装置,应把原有手柄拆掉或加保险弹簧,避免在程控和手动并存情况下,运动机件突然转动伤人。
7.打开强电箱,接通稳压器电源,并检查个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8.启动油泵,空走纸带2~3次,观察显示的数字是否符合程序的要求。
9.按下预清及环行预清按钮,然后启动驱动箱。
10.检查油压卡盘、工件安装是否可靠。
11.有手动对原点位置,放好百分表后工作。
12.工作后依次关闭驱动数控箱、稳压电源,最后关闭驱动箱和强电源。
(二)数控车床工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床性能,经过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应遵守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严禁戴围巾、手套或敞开衣服操作机床,过颈长发或女工应戴好工作帽,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3.机床接通电源后,禁止触摸控制盘,变压器、电机以及带有高压接线端子的部位或用湿手触摸开关。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按动个按键时用力应适度,不得用力拍打键盘和显示器。
4.安装机床要留足够的操作空间,以免工作中发生危险。
5.工作地面应保持洁净干燥,防止水或油污使地面打滑而造成危险,防止铁屑拉伤。
6.床头、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他物品。接近机床的器具应结实牢固,防止物件从台面上滑下伤人。
7.操作中确需两人以上工作时,应协调一致,有主有从,在机床或人员未发出规定信号之前,禁止下一步骤的操作。
8.检修设备应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时,应使用适宜的电气元器件,禁止超限使用,以防造成电气火灾。
9.保持机床清洁,不要弄脏、刮伤和弄掉安全警示牌。如字迹、图案模糊不清或遗失,应及时补充和更换。
(三)数控钻床工
1.遵守钻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中严禁带手套操作。
3.工作前检查操纵手柄、开关、旋钮是否在正确的位置,操纵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4.当班首次使用机床时(指一班制)或长时间未使用时,应先使机床从低速到高速空旋转4—6分钟,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5.按加工工艺要求,认真编制并输入数控加工程序。
6.禁止在机床的导轨表面、油漆表面放置金属物品,或在导轨面上敲打校直和修整工件。
7.装卸钻头时,应停止主轴转动,并将主轴锥孔、锥套表面擦净。装夹时,锥面接触应牢固。卸下时,应使用标准斜铁,用铜锤轻轻敲打,严禁用其他物件乱敲。
8.工件、工装要正确固定,严禁用手扶持工件钻孔。采用要动进给,当孔接近钻通时,应用手动慢进给,以避免损坏工件及钻头。
9.根据工件材质、钻削深度,合理选用切削用量。在钻孔时必须经常抬起钻头,以清除切削。
10.在钻孔工作或用按钮操纵正、反转时,应先将开关扳至钻孔位置。当利用攻丝反转机构进行攻丝时,应将开关扳至攻螺纹位置。
11.机床运转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托人看管。
12.经常注意设备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3.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理。禁止用风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14.工作后必须将各操作手柄置于停机位置,钻轴恢复原位,程序控制箱锁好,切断机床电源。
(四)数控铣床工
1.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速切削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检查操纵手柄、开关、旋转是否在正确的位置,操纵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接通电源前,应注意电源电压,超出规定电压范围不允许接通电源。空车低速运转2-3分钟,观察运转状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停机检查。
4.禁止在机床的导轨表面、油漆表面放置金属物品。严禁在导轨面上敲打校直和修整工件。
5.对新的工件在输入加工程序后,必须先用试运行健(TEST)检查程序编制的正确性,再用单程程
序段操作健(SIMI.AUTO)检查程序运行情况,应随时准备做停止操作,以防止机床发生故障。
6.在运行中发生报警和其它意外故障时,应使用暂停健使运行停止,再做相应的操作处理,应尽量避免使用紧急停止按钮。
7.严禁任意开启电气柜、数控装置盖板。
8.工作后必须将各操作手柄、开关、按钮放置于“停机”位置,并切断电源。
(五)数控加工中心机床工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按规定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不准戴围巾、戴手套、打领带、围围裙;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3.开车前检查刀具补偿、机床零点、工件零点等是否正确。
4.各按钮相对位置应符合操作要求。认真编制、输入数控程序。
5.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位置、机械传动部分、电气、液压、数显等系统的运行状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切削加工。
6.加工前机床试运转,应检查润滑、机械、电气、液压、数显等系统的运行状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切削加工。
7.机床按程序进入加工运行后,操作人员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8.调整机床、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必须停车进行。
9.工具或其它物品不许放在电器、操作柜及防护罩上。
10.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11.发现异常情况及报警信号,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检查。
12.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将工作台放在中间位置,刀杆退回,必须停车,并切断主机电源。
五、起重运输类
(一)行车工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 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 管理人员违障指挥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二)汽车驾驶员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情况时不得超过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
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入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再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六、油漆、喷漆类
(一)一般油漆、喷漆工
1.油漆、喷漆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应熟悉防火知识和正确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露天喷漆工作除戴口罩外,人应站上风操作,室内操作应将门窗敞开,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和通风良好。
3.喷漆时,先开动风机,确认风机正常,方可开始工作,工作结束时,先停止喷漆,后关风机。
4.油漆作业场所十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气切割等明火作业。
5.需油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防止物件坠落。
6.凡有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一公尺以内,不准进行喷漆作业,严禁在运转设备上刷漆或喷漆。
7.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使用量。用不完时,必须在下班前退回库房,集中统一保管。
8.空气压缩机要有专人专管,做好保养工作。开动时应遵守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9.凡使用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进行打光除毛刺时,必须遵守有关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10.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工具、漆桶要稳固好,防止滑动。
11.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或戴好通风防毒面具。并在容器外设监护人。
12.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存放工具,废棉纱应放到指定地方。
七、热处理类
(七)高频热处理工
1.两人以上方可操作高频设备,并指定操作负责人。操作时应穿戴防射频眼镜、绝缘鞋和绝缘手套,并检查屏蔽和防护遮屏是否良好。
2.检查设备各部分接地是否可靠,淬火机运行机构、液压传动及通风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开水泵,检查冷却水管是否出水,水压不低于规定值。不准用手触及设备的冷却水。
4.设备冷却系统正常方可送电预热。先进行一档灯丝预热30—45分钟后,再进行三档灯丝预热15分钟,之后合上半高压,再继续调移相器至高压。加高频后不许触及汇流排和感应器。
5.装好感应器,接通冷却水,将工件放入感应器方可送电加热。不准空载送电。更换工件时,必须停止高频。
6.设备运行中,注意阳光流和栅流都不准超过规定值。
7.工作时,全部机门必须关好。高压合闸后不得到机后活动,严禁打开机门。
8.工作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高压,再分析排除故障。
9.检修设备时,应预先按配电柜修理程序作好准备工作。打开机门后,首先用放电棒对极、栅极、电容器等放电,然后再检修。严禁带电抢修。操作工不得独自检修。
10.工作结束后,先切断阳极电路,再切断灯丝电源。设备断电后,须连续供水15—20分钟,使电子管充分冷却。
11.设备应清洁、干燥,不得有灰尘和潮湿现象,以防电气元件放电击穿。
八、动力电工类
空压机工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凭证操作设备。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开车前检查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4.检查各处润滑油面是否合乎标准。
5.压力表要定期校验,储气罐、导管接头外部检查每年一次,内部检查和水压强度试验每三年一次,并要作好详细记录,在储气罐上注明工作压力,下次试验日期。
6.安全阀每月做一次自动启动试验和每六个月校正一次,并加以铅封。
7.在检查修理时,应注意避免木屑、铁屑、抹布等掉入气缸,储气罐及导管里。
8.用柴油清冼过的机件必须无负荷运转10分钟,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9.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10.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音、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好后才准使用。
11.水汽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开冷却水阀门,再开电动机。无冷却水或停水时,应停止运行。
12.经常注意压力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压力。
13.工作完毕,将储气管内余气放出。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五)维修电工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使用砂轮机应遵守“公用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检查工具、仪器是否合格可靠。
4.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点,不准用手触摸。
5.检修前,应首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验明无电后再工作。
6.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要有保护接地,并应良好。
7.电器设备、配电箱、开关柜、变压器等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8.检修动力干线和变配电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9.检修用移动照明灯,其电压一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场所应使用12伏安全灯。
10.单相、三相刀闸严禁带负荷操作,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皮线,一律以黑线作为接地保护线。
11.使用电动机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2.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
13.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4.检修结束时,及时清理工具和仪器,并检验无误后,方可移交使用。
(六)外线安装电工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竖杆、登高作业要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2.作业前要检查工具、仪器是否合格可靠。
3.线路施工,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和验电接地规程,要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4.登杆作业,地面应有人监护,材料、工具用吊绳传递,杆下两米范围内不准站人。地面人员须戴安全帽。
5.使用竹梯应有防滑措施,有专人扶持,人字梯中部应用绳索联结。
6.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经批准,措施要安全可靠。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或雷电等天气,严禁登杆作业。
8.弯管、铺管、穿电线时,要相互配合,不能用力过猛,防止发生意外。
9.使用电动工具,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0.严格执行“架接临时电源线路的规定“凭批准后的申请单安装,到期限即拆除。
11.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具、仪器和材料。
(七)弱电维修工
1.检修及维护人员要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原理,不要随意拆卸电器设备。使用喷灯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应做好值班监视工作,经常巡视各种机械动作是否正常,定期测试,定期检查。
3.经常保持机房和机械设备的清洁。
4.进行高处作业时,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处理线路故障时,要注意弱电与强电交叉接触处。如辨别不清时,应先验电。
6.总机电话间、机要室、电力室等严禁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设备时,必须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7.充电时应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打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如防护镜、劳保鞋、手套。
2. 电动工具的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及固定螺栓等)不准擅自拆除。
3.砂轮机外壳、手柄无裂缝或破损;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可靠;软线、漏电保护器完好无损;插头、插座完整无损;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4.砂轮装好后须试转1-2分钟,检查运转情况。试运转时,砂轮正面不允许站人。
5.打磨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不得用力过猛。
6.堆放毛坏、半成品等物件时,必须要整齐、稳妥,不准堆放过高,高度不超过1.2米,以防伤人。
7.注意在你上部空间运动的各种物体(如行车吊物)应主动避让。
8.保持工作位置及周围的清洁和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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