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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筑[2006]199号-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的通知

来源:乌哈旅游
穗建筑[2006]199号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

年)的通知

2007-08-22 12:59:06| 分类: 广东2006计价规定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的

通知

穗建筑[2006]1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从2006年4月1日起,凡在广州地区进行招标或非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的标底、签订承发包合同、办理工程拨款、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时,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进行计算。同时,《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停止执行。2006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原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不作改变。 二、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一)人工日工资单价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广州市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均为33元,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为43元。

(二)材料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三)机械台班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四)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

1、建筑工程:按“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1)。

2、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按“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2)。 3、安装工程:按“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3)。 4、市政工程: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4)。

5、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按“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5)。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四、其它

(一)措施其他项目费、利润的计取:对于招标工程,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对于非招标工程、“按实结算”工程和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计价,除合同已约定外,按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二)关于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费

1、在编制竣工结算、工程造价鉴定时,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

2、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时,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之和乘以0.3%进行参考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

3、招投标工程应将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要求列入招标文件,材料进场检验费由施工单位参考以上标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表:

1.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3.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4.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5.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附表1

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费用名称 1 1.1 1.2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价差 计算基础 1.1+1.2+1.3 1.2.1+1.2.2+1.2.3 (1.1.1+1.2.1)×% 2.1+2.2 2.1.2.1+2.1.2.2+2.1.2.3 (2.1.1.1+2.1.2.1)×% 1×% 2.2.1+2.2.2+2.2.3+2.2.4 2.2.2.1+2.2.2.2+2.2.2.3 (2.2.1.1+2.2.2.1)×% 1×% 1×% 1×% 4.1+4.2+4.3 (1+2+3)×% (1+2+3)×% (1+2+3)×% 1+2+3+4 5×% 费率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3.16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0.02~0.04 0.1 0~2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按承发包双方约定 3.31 1.28 0.10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1.1.1 定额人工费 1.2.1 人工价差 1.2.2 材料价差 1.2.3 机械价差 1.3 2 2.1 利润 措施项目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1.1+2.1.2+2.1.3+2.1.4 2.1.1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2.1.1.1 定额人工费 2.1.2 价差 2.1.2.1 人工价差 2.1.2.2 材料价差 2.1.2.3 机械价差 2.1.3 利润 2.1.4 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2.2.1.1 定额人工费 2.2.2 价差 2.2.2.1 人工价差 2.2.2.2 材料价差 2.2.2.3 机械价差 2.2.3 利润 2.2.4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4.1 工程保险费 2.2.4.2 工程保修费 2.2.4.3 预算包干费 2.2.4.4 其他费用 3 4 4.1 4.2 4.3 5 6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堤围防护费与税金 2.2.4.1+2.2.4.2+2.2.4.3+2.2.4.4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附注:

1、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第605页15.0.3条计算。

2、工程排污费: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由建设单位支付。 3、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2

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1 1.1 1.1.1 1.2 1.2.1 1.2.2 1.2.3 1.3 2 2.1 2.1.1 2.1.2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人工费 价差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利润 措施项目费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价差 计算基础 1.1+1.2+1.3 1.2.1+1.2.2+1.2.3 (1.1.1+1.2.1)×% 2.1+2.2 2.1.2.1+2.1.2.2+2.1.2.3 (2.1.1.1+2.1.2.1)×% 1×% 2.2.1+2.2.2+2.2.3+2.2.4 2.2.2.1+2.2.2.2+2.2.2.3 (2.2.1.1+2.2.2.1)×% 2.2.4.1+2.2.4.2+2.2.4.3+2.2.4.4 1×% 1×% 1×% 费率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2.5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0.02~0.04 0.1 0~2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1.1+2.1.2+2.1.3+2.1.4 2.1.1.1 定额人工费 2.1.2.1 人工价差 2.1.2.2 材料价差 2.1.2.3 机械价差 2.1.3 2.1.4 2.2 2.2.1 2.2.2 利润 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价差 2.2.1.1 定额人工费 2.2.2.1 人工价差 2.2.2.2 材料价差 2.2.2.3 机械价差 2.2.3 2.2.4 利润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4.1 工程保险费 2.2.4.2 工程保修费 2.2.4.3 预算包干费 2.2.4.4 其他费用 3 4 4.1 4.2 4.3 5 6 7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堤围防护费与税金 含税工程造价 4.1+4.2+4.3 (1+2+3)×% (1+2+3)×% (1+2+3)×% 1+2+3+4 5×% 5+6

按承发包双方约定 3.31 1.28 0.10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附注:

1、本计费表只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2、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第769页17.0.3条计算。

3、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3

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1 1.1 1.1.1 1.1.2 1.1.3 1.1.4 1.1.5 1.2 1.2.1 1.2.2 1.2.3 1.3 1.3.1 1.3.2 1.3.3 „ 1.4 2 2.1 2.2 2.3 2.4 2.5 2.6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人工费 辅助材料费 主材费 机械费 管理费 价差 人工价差 辅材价差 机械价差 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 地下室施工增加费 工程超高增加费 高层建筑增加费 „„ 利润 措施项目费 脚手架搭拆费 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修费 赶工措施费 预算包干费 计算基础 1.1+1.2+1.3+1.4 1.1.1+1.1.2+1.1.3+1.1.4+1.1.5 1.2.1+1.2.2+1.2.3 1.1.2×% 1.3.1+1.3.2+… 地下室部分的人工费×% 超高部分的人工费×% ±0.00以上部分的人工费 (1.1.1+1.2.1+1.3)×% 2.1+2.2+2.3+2.4+2.5+2.6+2.7 (1.1.1+1.2.1+1.3)×% (1.1.1+1.2.1+1.3)×% (1.1.1+1.2.1+1.3)×% 1×% 费率 抽工日计算 按各时期文件规定计算 抽台班计算 30 按各册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按各册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按各册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20~35 按各册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30.7 0.1~0.3 1.50 按承发包双方约定 0~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1.1+1.2.1+1.3)×% 2.7 3 4 4.1 4.2 4.3 5 6 7

其它费用 其它项目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堤围防护费与税金 含税工程造价

4.1+4.2+4.3 (1.1.1+1.2.1+1.3)×% (1.1.1+1.2.1+1.3)×% (1+2+3)×% 1+2+3+4 5 5+6

按实际发生计算 按承发包双方约定 27.81 8 0.10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附注:

1、工程排污费在有发生时才按规定计算。

2、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4

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1 1.1 1.1.1 1.2 1.2.1 1.2.2 1.2.3 1.3 2 2.1 2.1.1 2.1.2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人工费 价差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利润 措施项目费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价差 计算基础 1.1+1.2+1.3 1.2.1+1.2.2+1.2.3 (1.1.1+1.2.1)×% 2.1+2.2 2.1.2.1+2.1.2.2+2.1.2.3 (2.1.1.1+2.1.2.1)×% 1×% 2.2.1+2.2.2+2.2.3+2.2.4 2.2.2.1+2.2.2.2+2.2.2.3 费率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2.82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1.1+2.1.2+2.1.3+2.1.4 2.1.1.1 定额人工费 2.1.2.1 人工价差 2.1.2.2 材料价差 2.1.2.3 机械价差 2.1.3 2.1.4 2.2 2.2.1 2.2.2 利润 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价差 2.2.1.1 定额人工费 2.2.2.1 人工价差 2.2.2.2 材料价差 2.2.2.3 机械价差 2.2.3 2.2.4 利润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1.1+2.2.2.1)% 2.2.4.1+2.2.4.2+2.2.4.3+2.2.4.4 1×% 1×% 1×% 4.1+4.2+4.3 (1+2+3)×% (1+2+3)×% (1+2+3)×% 1+2+3+4 5×% 5+6 抽台班计算 20~35 0.02~0.04 0.1 0~2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按承发包双方约定 3.31 1.28 0.10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2.2.4.1 工程保险费 2.2.4.2 工程保修费 2.2.4.3 预算包干费 2.2.4.4 其他费用 3 4 4.1 4.2 4.3 5 6 7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堤围防护费与税金 含税工程造价 附注:

1、工程排污费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由建设单位支付

2、现场围挡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如按市建委《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标准》规定,设置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围蔽时,按每米60.00元计算。

(2)如采用活动钢护拦密扣围蔽时,按每米8.50元计算。 (3)如采用警示锥筒围蔽护栏时,按每米5.80元计算。 (4)如采用其它形式围蔽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费用。

3、维持交通增加费是考虑在主干道施工时,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计收的费用。其计费标准为定额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和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机械费之和乘以3.5%。如在内街、主干道的人行道、慢车道地段,该项费率应按1.20%计算;郊区支线应按2.40%计算;在小区内施工时不能计算。该项费用列入措施其他项目费的其它费用项计算。

4、预算包干费按市政工程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约定。一般应根据实际施工条件、环境和包干的范围(内容),并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附表5

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1 1.1 1.1.1 1.2 1.2.1 1.2.2 1.2.3 1.3 2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人工费 价差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利润 措施项目费 计算基础 1.1+1.2+1.3 1.2.1+1.2.2+1.2.3 (1.1.1+1.2.1)×% 2.1+2.2 费率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2.1 2.1.1 2.1.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1.1+2.1.2+2.1.3+2.1.4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价差 2.1.2.1+2.1.2.2+2.1.2.3 (2.1.1.1+2.1.2.1)×% 1×% 2.2.1+2.2.2+2.2.3+2.2.4 2.2.2.1+2.2.2.2+2.2.2.3 (2.2.1.1+2.2.2.1)×% 2.2.4.1~2.2.4.5 1×% 1×% 1×% 4.1+4.2+4.3 (1+2+3)×% (1+2+3)×% (1+2+3)×% 1+2+3+4 5×% 5+6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2.44 抽工日计算 抽材料计算 抽台班计算 20~35 0.02~0.04 0.1 按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0~2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按承发包双方约定 3.31 1.28 0.10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2.1.1.1 定额人工费 2.1.2.1 人工价差 2.1.2.2 材料价差 2.1.2.3 机械价差 2.1.3 2.1.4 2.2 2.2.1 2.2.2 利润 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定额子目计算措施项目费 价差 2.2.1.1 定额人工费 2.2.2.1 人工价差 2.2.2.2 材料价差 2.2.2.3 机械价差 2.2.3 2.2.4 利润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4.1 工程保险费 2.2.4.2 工程保修费 2.2.4.3 赶工措施费 2.2.4.4 预算包干费 2.2.4.5 其他费用 3 4 4.1 4.2 4.3 5 6 7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堤围防护费与税金 含税工程造价 附注: 1、工程排污费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由建设单位支付。

2、现场围挡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如按市建委《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标准》规定,设置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围蔽时,按每米60.00元计算。

(2)如采用活动钢护拦密扣围蔽时,按每米8.50元计算。 (3)如采用警示锥筒围蔽护栏时,按每米5.80元计算。 (4)如采用其它形式围蔽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费用。

3、维持交通增加费是考虑在主干道施工时,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计收的费用。其计费标准为定额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和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机械费之和乘以3.5%。如在内街、主干道的人行道、慢车道地段,该项费率应按1.20%计算;郊区支线应按2.40%计算;在小区

内施工时不能计算。该项费用列入措施其他项目费的其它费用项计算。

4、预算包干费按市政工程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约定。一般应根据实际施工条件、环境和包干的范围(内容),并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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