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工程参与各方责任主体各负其责,共同为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保存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 名称 施工单位自查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1、各责任主体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此表存入工程档案。
监 督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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