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国家、重庆市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作为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的承包商爆破施工方,为确保给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施工环境,我单位保证承诺遵守以下安全责任要求:
一、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的承诺:
1.1、我单位具有为爆破施工等相匹配的国家规定的行业/专业安全资质。
1.2、我单位派驻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所属项目的人员具备专业上岗资格和安全操作技能。我单位承诺在将上述人员派往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所属各单位前,我单位已经过认真审查,保证上述工程人员的专业资格真实、有效。
1.3、我单位在为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所属项目中施工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车辆交通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等行为均遵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要求。
二、分包单位内部安全保障措施承诺:
2.1、我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2.2、我单位为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爆破施工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关的质量/安全/环境等资质。
2.3、我单位在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施工作业和提供服务期间按国家安全标准要求配置相关的安全消防设施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设备设施(消防设施/用电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防护用品等等)保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标准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由我单位负责。
三、遵守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的承诺:
3.1、派入本工程工作人员没有劣迹或犯罪经历。
3.2、所有人员不携带香烟和火种进入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施工现场。
3.3、派入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工作人员按照人员进出入手续办理登记并佩戴胸牌方可进入施工区域。
3.4、进入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各单位人员遵守建设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禁酒后进入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各单位,不擅自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区域,无工作时不在工作区域内逗留,不违章/冒险作业,不进入危险区域。
3.5、现场施工安全责任:
3.5.1、现场施工包括设备安装/维修/维保/加工以及施工爆破等,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施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检查和全程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监护到位。
3.5.2、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器材,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5.3、爆破施工、设备/设施安装施工/维修/维保/加工等安全资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特种行业作业具备相应资质,没有弄虚作假现象或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施工。
3.5.4、爆破施工、设备/设施安装施工/维修/维保/加工等人员进入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工程各单位前由项目负责人到安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制定的标准缴纳施工保证金(或押金)并通过施工安全资质标准审查后方可施工。
3.5.5、现场施工如有明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作业/设备内部作业等特种
作业提前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专人安全监护(穿桔红衣服,带安全袖标),配发相关作业安全防护用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物后,方可施工作业。同时对施工作业可能出现的应急的情况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并对施工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3.5.6、在未交接验收给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的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和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后方可施工。
3.5.7、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穿桔红衣服,带安全袖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必须配备到位。使用明火作业等保证清理现场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3.5.8、工程项目及设备设施在试运行期间,施工单位须安排作业技术人员现场监护运行,以便事故应急处理和故障维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5.10、所有进入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施工现场的分包队伍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一律不准进人施工现场。
四、安全责任赔偿的承诺:
4.1、如由于我公司承包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的爆破施工产生安全质量事故或违反安全规定和安全标准所造成的所有消防安全治安等事故我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其它:
因本安全承诺书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到Z4路二标段K3+340~K3+893.775段及Z4北延伸段一标段K0+000~K0+600、K0+802~K2+914.468段路基、临时排水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安全责任承诺书自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名称(盖公章)
承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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