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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寺庙文化”

来源:乌哈旅游
00:00

我们这一讲的专题是 “中国寺庙文化” 我是四川大学

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的研究员。 中国寺庙文化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就是内容相当丰富, 涉及方面很广,

我准备分以下十个方面来讲, 第一讲是导言,

主要是讲“寺庙”一词的来源、 界定与中国寺庙的类型; 00:30

第二讲、中国寺庙建筑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各类寺庙的建筑布局 及其象征意蕴;

第三讲、中国寺庙政治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的结构、管理 及其在社会秩序中的角色; 第四讲、中国寺庙经济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经济的构成、 运作以及捐赈活动; 01:00

第五讲、中国寺庙文学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的文学

与寺庙在文学作品中的特定角色; 第六讲、中国寺庙美术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的壁画、 雕塑以及其他美术作品; 第七讲、中国寺庙伎艺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的音乐、 舞蹈、戏曲、曲艺等表演形式; 01:30

第八讲、中国寺庙民俗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展开的 旅游、节祭、收藏等民俗活动; 第九讲、

中国寺庙文化的功能与效应,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文化的宗教、 社会功能与社会文化效应; 第十讲、中国寺庙文化的传播、 承袭与涵化,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文化的传播、 承袭方式与变迁情形。

寺庙——作为宗教活动的中心,不仅与佛教一家有关, 02:00

它涉及诸多宗教、原始与民间的分类和称谓,拥有不同的文化底蕴。中国寺庙文化不仅体现了丰富多彩的古代建筑科学,在雕塑、壁画、题咏等方面,也都成为一道亮丽的文化景观。 本讲座让我们跟随段玉明老师一起走进中国寺庙,了解中国寺庙丰富多彩的文化。 02:30

下面我们就开始第一讲“导言”, 中国寺庙文化导言

既然是讲中国寺庙文化, 什么是“寺庙”?

中国寺庙有多少种类型? 它们各自的叫法怎样?

这是首先必须搞清楚的问题。 本讲主要讲3个问题: 一、“寺庙”一词的来源; 03:00 二、“寺庙”一词的界定; 三、中国寺庙的类型。 先讲第一个问题, “寺庙”一词的来源。 用“寺庙”一词

泛称中国宗教活动场所, 今天已被运用得非常普遍。 林林总总的 04:00

《寺庙大观》之类书籍, 其“寺庙”一词

都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但在宋代以前, 乃至明清时期,

人们都很少这样运用。 把“寺庙”作为

中国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是非常晚近的事。 寺庙

“寺庙”一词 来源于

“寺”和“庙”两个词的组合。 一、 “寺”考 04:30

“寺”在先秦原是指官署。 “寺”之为字 为“土”、“寸”二字之合:

“土”为“之”字的篆写,表声;

“寸”者,“十分也”,表意, 意在分寸法度。

掌握分寸法度的地方就是官署。 许慎《说文解字》解释说: “寺,廷也,有法度者也。” ——汉·许慎《说文解字》 05:00

以周代的情形分析,

“寺”在周时当是仅指内廷官署。 “寺”之官吏称为“寺人”。 《周礼·天官·寺人》说:

“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纠之。若有丧纪、宾客、祭祀之事,则帅女宫而致于有司,佐世妇治礼事。掌内人之禁令。 05:30

凡内人吊临于外,则帅而往,立于其前而诏相之。” ——《周礼·天官·寺人》 由此可知, 寺人在周时

是一种专管内侍与女宫的小官, 地位并不很高。 因此,《毛传》释之:

“寺人,内小臣也,令使也。” 由于寺人得以自由出入后宫, 06:00 为防不测,

其职往往以阉人充任, 寺——宦官 “寺”之一字

又转而成为宦官的代称。 《经典释文》说: “寺人,奄人也。” ——《经典释文》

因其失去了男性的尊严, 阉人的地位等同于妇女, 06:30

被认为是不可教诲之人。 《诗经·大雅·瞻卬》: “匪教匪诲,时维妇寺。” 也就说不可以教诲的人 就是妇女和寺人两类。 顾炎武《日知录·寺》说: “三代以上,凡言寺者, 皆奄竖之名。” 但是,据颜师古

《匡谬正俗》卷四考证: 寺人在先秦尚不专指宦官,

专指宦官是自东汉以后才开始的。 《新唐书·于志宁传》说: “今殿下左右前后皆用寺人, 07:00

轻忽高班,陵轹贵仕。”

昭裢的《啸亭续录·御前大臣》说: “本朝鉴明弊政, 不许寺人干预政事, 命内务府大臣监之。” 如是种种,

“寺人”都是指的宦官。 08:00

《管子·度地》:

“官府寺舍及州中当缮治者,给卒财足。” ——《管子·度地》

此之“官府寺舍”当指官署, 而且是指都城的官署,

这可以从“州中”并称看出。 应该指出的是“官府”、“寺舍” 虽然同指官署, 但是是内外有别:

“官府”是指外廷的官署, 08:30

而“寺舍”是指内廷的官署。 秦代立国,

以寺宦任外廷之职, 寺——寺宦任职之所 遂将寺宦任职之所 通称为“寺”,

“寺”的内涵由之扩大, 遂不专指内廷。

至汉,推行“三公九卿”制度。 “九卿”又称“九寺大卿”, 官署均以“寺”称, 09:00

《左传·隐公七年》孔颖达疏: “三公所居谓之府, 九卿所居谓之寺”。

例如,太常的官署称为太常寺, 廷尉官署称为大理寺,

大鸿胪官署称为鸿胪寺,等等。 寺——朝廷所属政府机关的泛称

“寺”之一词

即不专指寺宦任职之所, 而演变成为

朝廷所属政府机关的泛称。 《汉书·元帝纪》颜师古注: 09:30

“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 稍后,随着意义的扩大, 寺——一般官署的代称 “寺”之一词

又转而成为一般官署的代称。 《后汉书·马援传》称 烧当羌迫狄道, 令长惊慌无措,

马援令其“归守寺舍”。 李贤注称:

“寺舍,官舍也。” “寺”义的逐步泛化, 为佛教传入以后

以此命名活动场所提供了前提。 10:00 汉明帝时,

中亚僧人摄摩腾、竺法兰 应邀来华传教,

居于专涉外交事务的鸿胪寺内。 后于洛阳城外修建居舍, 遂以“寺”命名,称白马寺, 开了佛教以“寺” 命名活动场所的先例。 之后,由于政府官署 以“寺”相称的淡化, 习惯上,

寺——佛教活动场所的专称 “寺”即成为 10:30

佛教活动场所的专称。 隋唐而下,

摩尼教、伊斯兰教、 基督教先后传入中国, 比照佛教,

纷纷以“寺”命名活动场所, 如摩尼教的活动场所称为礼拜寺、 伊斯兰教的活动场所为称清真寺、 基督教的活动场所为称景寺,

遂使“寺”的概念进一步扩大,

寺——以佛教活动场所为主的一切外来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11:00 在这里,

值得提请注意的是 “外来宗教”的限定。 虽然后期“寺”之一词 也被滥用于一些

民间宗教的活动场所, 但在早期,

却基本上仅是用来指外来宗教, 反映了它与鸿胪寺之间的 渊源关系。 二、“庙”考 11:30 “庙”者,

许慎《说文解字》说: “尊先祖皃(貌)也。” ——汉·许慎《说文解字》 郑玄笺《诗经·周颂·清庙》:

“庙之言貌也,死者精神不可得而见,但以生时之居立宫室,象貌为之耳。” ——《诗经·周颂·清庙》郑玄注 《康熙字典》引历代字书: “《古今注》:庙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释名》:先祖形貌所在也。《玉篇》:宗庙也。”

——《康熙字典》 12:00 由此可知,

庙——奉祀祖先的祖庙 “庙”之一词

当是来自奉祀祖先的祖庙。 《诗经·大雅·思齐》: “雍雍在宫,肃肃在庙。 不显亦临,无射亦保。” 朱熹解释说:

“言文王在闺门之内则极其和, 在宗庙之中则极其敬, 12:30

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 虽无厌射,亦常有所守焉。” “肃肃在庙”之“庙” 即是指奉祀祖先的祖庙。 庙号

后世运用极滥的“庙号”之说,

就是由此一意义的引申而来, 指已死帝王在宗庙中的排序。 庙讳

而所谓“庙讳”,

也是由此本义发端而来。 三代之时,

祭祀在国家政治生活中 13:00

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几乎所有重大事务 均需征得先祖的同意 ——先祀而后行, 国之祖庙

在国家事务中具有议事廷的性质。 由此引申,

便出现了庙策、庙算、 庙论、庙谋等等词语。 14:00 三代之时,

“庙”之所指概为祖庙。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庙”:

“古者庙以祀祖先,凡神不为庙也。为神立庙者,始三代以后。” ——汉·许慎《说文解字》 当时,奉祀天神地祇的场所 郊

另有称呼,称为“郊”。 《吕氏春秋·季春纪》: 14:30

“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 以共郊庙之服,无有敢堕。” 高诱注说:

“郊,祭天;庙,祭祖。” 三代而下,

“庙”之内涵逐渐扩大,

庙——奉祀祖先的祖庙和奉祀神灵的地方 除了仍指奉祀祖先的祖庙外, 同时也用来指奉祀神灵的地方。 《史记·封禅书》说: 15:00

“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 言长安东北有神气,

成五采,若人冠娩(冕)焉。 „„于是作渭阳五帝庙。” 所谓“五帝”,

即是青、赤、黄、白、黑五色帝, 属于太一上帝的辅臣。 同书又称:

雍有天神地祇“百有余庙”。 这些祠庙显然都不是祖庙, 而是神庙。

“庙”义的此一泛化 15:30

意义十分重大,

庙——中国土生土长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 事实上

是把中国土生土长的

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纳入了其中。 到了汉末,道教兴起, 逐渐发展出一套独特的称谓 以名自己的活动场所。 虽然如此,

因其发端于中国旧有信仰, 生吞活剥原始崇拜的东西很多, 它的一些活动场所

仍然保持了旧有的“庙”称, 16:00

特别是在所谓的民间道教之中, 像东岳庙、八仙庙等等。 三、“寺庙”合考 以“寺”泛称

所有外来宗教的活动场所, 而以“庙”泛称

所有本土信仰的宗教活动场所, 就似乎已经没有

任何宗教圣所可以逃逸在外。 寺 庙 因而,“寺”、“庙”二词连用 以称中国的一切宗教活动场所, 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16:30

但在实际情形里,

却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 据《晋书·佛图澄传》记载: 十六国时,石赵百姓

“因澄故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竞出家。” ——《晋书·佛图澄传》 这是迄今所见的 “寺”、“庙”二词的最早连用。

但在这里,

“寺庙”一词很明显 仅是指佛寺,

而不是现在所理解的 17:00

一般意义上的词义。 佛教初入中国,

释迦牟尼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与老子并无太大区别, 故其无僧侣居住的奉祀之地 比照于老子祠, 亦称浮图祠。 后来也称“塔庙”,

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六解释说: “正言窣睹波,此译云庙, 17:30

或云方坟,此义翻也。”

塔在印度是埋葬僧人舍利的地方, 近于中国的坟墓。 按照中国汉晋习俗, 坟墓起后,

四周每立石祠以备祀守, 如著名的武梁祠、郭巨祠等。 受此影响,

汉晋之际的佛寺亦称塔庙, 就是塔于其中而庙限其外, 是以玄应称“庙”为“义翻”。 正是在此一背景下, 18:00

《佛图澄传》 将“寺”、“庙”二词连用 寺庙——所有的佛教活动场所 称所有的佛教活动场所, 而并未将佛教之外的宗教圣所 包含其中。 “寺”、“庙”二词连用 以称一切宗教活动场所, 与晚唐以降

政府借用宗教祈雨祈晴等活动有关。 最早的祈雨祈晴只在宫观和寺院。 但对于政府而言, 18:30

祈雨祈晴重要的是灵验, 而与宗教本身无关。

故到后来,为了更灵验, 祈雨祈晴

扩大到了一切宗教活动场所。 《宋会要辑稿》“禮”一八之二 记载了一段宋代的情形,他说:

“京城玉清昭应宫、上清宫、景灵宫、太一宫、太清观、会灵观、祥原观、大相国寺、封禅寺、太平兴国寺、天清寺、 19:00

天寿寺、启圣院、普安院,以上乘舆亲祷或分遣近臣。昊天上帝于南郊,皇地祇于北郊,或南郊望祭太庙、社稷、诸方岳镇海渎,于南郊望祭天齐仁圣帝庙、五龙堂、城隍庙、祆祠、报慈寺、崇夏寺、报先寺、九龙堂、浚沟庙、 19:30

子张子夏庙、信陵君庙、段干木庙、扁鹊庙、张仪庙、吴起庙、单雄信庙。以上并敕建遣官,仍令诸寺院宫观开启道场。五岳四渎庙、河中府后土、亳州太清宫、兖州会真宫、河中府太宁宫、凤翔府太平宫、舒州灵仙观、江州太平观、 20:00

亳州明道观、泗州延祥观、兖州景灵宫、太极观,以上并敕差朝臣或内侍自宫斋香合祝板驰驿就祈。五岳真君观、泗州普照寺、西京无畏三藏塔,以上并遣内臣诣建道场。” ——《宋会要辑稿》 20:30

在这里不仅仅如上清宫、 太一宫、太清观等宫观在内, 如大相国寺、太平兴国寺、 天清寺等寺院在内,

如太庙、城隍庙、九龙堂、 扁鹊庙、祆祠等等都在其中。 由是,

寺庙——参加祈雨祈晴活动的所有宗教场所 “寺庙”一词

已经包含了参加祈雨祈晴活动的 所有宗教场所。 21:00 例如,《旧五代史》巻八十一: “戊戌,诏宰臣等分诣寺庙祈雪。”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 开宝二年三月乙酉,

“分命近臣祈晴于在城寺庙”。 再后来,

寺庙——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寺庙” 一词逐步演变成了 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21:30

如《宋史全文》卷三:

“雍煕二年春二月,禁増置寺庙。”

苏轼《阿育王山广利寺宸奎阁记》: “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 未尝广度僧尼、崇侈寺庙。”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録》 巻一百九十三: 绍兴三十一年冬,

“金主亮入庐州,诣诸寺庙焚香。” 22:00

三处的“寺庙”一词

都与我们现在的用法一致,

是作为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尽管如此,元明以后, 泛称意义上的“寺庙”一词 仍然不是非常流行。 在许多明清方志中, 祠庙、寺观

仍然是各自所属的两大类别。 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

我们讲一讲“寺庙”一词的界定。 22:30

怎样定义“寺庙”,

目前还是一个缺乏共识的问题。 勉强给予一个概念化的叙述, 可以简单的表述为: 23:30

寺庙是用于从事宗教仪式或活动的公开性屋化建筑。 此一界定有三大要素: “寺庙”的界定之一:

寺庙是宗教的附生物 从本质上讲,

寺庙的存在是因其有用于宗教。 没有宗教,

没有宗教仪式或活动, 寺庙的产生是不可能。 而离开了宗教仪式或活动 寺庙的存在也不可能久长。 24:00

这已经是古今中外的无数事例 所证实的。 例如,

曾经盛极一时的琐罗亚斯德教, 旧译是祆教、拜火教, 中世纪时

寺庙遍及整个欧亚大陆。 但在今天,

除了极少部分奉行地区之外, 其他地区已经没有该教的寺庙了。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摩尼教 旧译明教中。 中世纪时, 摩尼教寺 24:30

自地中海以至中国均有所见。 及于目前,

该教消亡数百年后, 除了茫茫沙海之中 保留下来的断壁颓垣

仍对考古学家有所兴趣外,

已经无法找到一所“活”的寺庙。 很明显,

在寺庙的存亡中, 宗教仪式或活动

具有决定一切的性质。 因此,寺庙应该

首先是屈从于宗教仪式或活动的。 25:00

“寺庙”的界定之二:

寺庙是一种屋化建筑 仅有宗教的限定,

“寺庙”一词的属性还不完整。 根据古今中外的实例,

寺庙还必须具有建筑的特性。 即使是用于宗教仪式 或活动的场所,

还不能说它就一定具有寺庙的性质, 就象不能说

用于从事宗教仪式或活动的圣域、 25:30

圣境之类就是寺庙一样。 在原始民族中,

进行宗教仪式或活动的地方 几乎都不是寺庙。 更进一步,

仅仅具有建筑的性质 依然不够严密。 因为在建筑学里, 建筑:

建筑物 构筑物 建筑一词

包含了建筑物和构筑物两层含义。 前者像车间、仓库、 民居、园林等等, 后者如渠池、栈桥、 堤坝、水塔之类。 26:00

在普遍的观念中, 构筑物一般

是不能纳入寺庙范畴的。 那么,所谓具有建筑的性质, 就主要应是

建筑物一类的建筑实体, 或者是一建筑房舍, 或者是一建筑组群。 以此观照中外的寺庙,

确然均是房屋一类的实用建筑, 例外的情形极少。 “寺庙”的界定之三:

寺庙是一处开放性的场所 以屋化建筑 26:30

与用于宗教仪式或活动 两个要素作为参照,

还不能完全判定寺庙的属性。 在许多似是而非的情形里, 仍然不能避免束手无策的尴尬。 例如,中国旧时

家家有之的神龛、祖堂 人所共知的不是寺庙, 但却无法否认

它们具备以上两个要素。 因此,想要避免此一惑乱, 27:00

关于寺庙的定义之中 至少还应引入别的要素。 众所周知,

除了在极为特殊的情形里, 寺庙必须同时面对所有的信众。 换言句话说,

寺庙作为从事宗教仪式 或活动的屋化场所, 开放性

必须是开放性的,而不是相反。 只有这样,

与生俱来的寺庙社会属性 才能得到保障。

在其自身的历史发展中, 27:30

寺庙一直是宗教仪式 或活动社会化的产物。

没有社会化或集团化的需要, 甚至寺庙本身也是多余。

同是用于从事宗教仪式或活动的 神龛、祖堂不是寺庙, 理由即在于此。 可以肯定,

关于寺庙一词限定的要素 还可以列出很多,

并由之引出一些相属概念。 但作为一个总的限定, 28:00

以上三个要素

应该已经使它卓然独立了。 这是第二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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