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 义乌商贸城二期土方工程 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 义乌商贸城二期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义乌商贸城二期土方工程 项目整体转让给乙方进行施工,甲方负责将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更改为乙方;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对接。
2、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转让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第一阶段揭渣施工已经完成,共花费90万元,乙方应全部承担。
3、建设单位拨付的第一阶段进度款工程款全部归甲方,不足90万的剩余部分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工程款到账时全部一次性付清,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4、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三、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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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之处,经双方另行协商后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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