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编制承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将 的竣工结算承包给乙方编制,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确保甲方更好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职责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范围及乙方职责:
1、 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本工程的土建、装修、安装等结算,并负责与业主方所有对审工作,完成最终的结算;
2、 配合办理好本工程的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及其它签证;
3、 配合甲方完成竣工图的编制(作适当指导,以利于结算,绘制由甲方负责);
4、 乙方负责编制结算书的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5、 按时提交结算书及整理好相应的结算依据资料;
6、 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
7、 审计对帐期间,做好与审计人员的相应协调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含电子图)、竣工图、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标文件复印件、投标清单、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所有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2、做好与建设方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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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签证所需的原始数据、记录、草签单,乙方做好正式签证单后,甲
方负责找相关人员签字。
三、 承包价格:
考虑本工程必须在装饰阶段编制相应的预算,在劳务报酬方面,甲方按结算审核后工程总造价的 支付给乙方费用。
四、 付款方式:
本工程总造价暂按 万元考虑(以最终结算为准),施工过程中,完成结算资料的整理与收集,支付 万元( 元)费用(从 年 月 日计起), 年春节前,付至总劳务费的 45 %,结算书编制完成,提交结算书时,付至总劳务费的 65 %,完成初审五日内付至85 %,剩余款项在最终结算审计完成五日内,全部付清。
五、 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结算审计完成,且付完乙方劳务费用之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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