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负责人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公司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精品文章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检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二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省、市的相关文件、认真做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
精品文章
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安全科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的归口管理。
2、各单位负责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事故分类(1)伤亡事故(2)机械设备事故(3)火灾事故(4)道路交通事故(5)工程质量事故
2、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和公司领导,发生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应同时上报消防和交通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 第1页共1页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具体伤亡人员简况。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部门。。
(3)安全科负责人接收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公司报告。(4)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所在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入院
精品文章
时所在部门应向医院出具因工负伤初步证明,危、急、重工伤职工需转往外地医院救治的必须由医院出具转诊单,并上报公司备案。
3、事故调查
(1)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做也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事故现场的清理,必须经过事故调查同意后方能进行。
(2)发生未遂、轻微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科、工程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 第2页共2页
情况,索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预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在事故调查中,应当查明事故经过、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5)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认定事故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6)事故原查清后,发生事故部门应制定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精品文章
4、事故处理
(1)按照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及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行为责任和作用,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由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个月。
(3)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处分决定,向全体职工宣布、并存入档案。
5、附则
事故上报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对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篇: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目 录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报
告
处
理
制
度....................................................................................1
一
、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制
度.........................................................................................1
二
、
事
故
现
场
处
置
制
度.........................................................................................1
三
、
伤
亡
事
故
调
查
、
分
析
制
度.............................................................................1
精品文章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
度.....................................................................................2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
精品文章
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
(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
1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4)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
(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精品文章
1、总则
(1)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3)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应急组织1)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2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2)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3)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4)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5)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1)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
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
精品文章
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2)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
(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5)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3(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
精品文章
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2)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4)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
5、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
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
4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
精品文章
门:(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6)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第四篇:10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rk10-201 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承包商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包括未遂事故、
精品文章
承包商事故)重复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承包商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3职责
3.1总经理组织各类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3.2办公室
a.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及时做好事故登记。
b.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和
防范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承包商事故)的重复发生。
4管理内容 4.1事故分类 4.1.1人身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危化品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1.2火灾事故
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1.3其他事故 职业病事故
4.1.4根据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
精品文章
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将事故分为以下二个等级:
一般事故。指只发生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4.2.1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当立即报告办公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级。
——公司管理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大事故
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监局、火灾事故报公安消防大队。
事故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当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续报和补报。
精品文章
4.2.2事故调查程序 4.2.2.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4.2.2.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品德。 4.2.2.3被调查部门、人员的义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
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经常工作。
——发生事故后,总经理、被调查部门及被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调查,并如实地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4.2.2.4组建事故调查组
——发生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精品文章
——一般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办公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重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积极配合。
4.2.3事故调查及处理
4.2.3.1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4.2.3.2对一般事故,总经理应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组织办公室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3.3对重大事故,公司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4.2.3.4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2.3.5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与个人,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精品文章
4.2.4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分析,提出预防措施,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4.2.4.1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
——事故的责任划分,以及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和签名。 4.2.4.2事故分析
包括整理分析有关证据、资料,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责任分析等。
4.2.4.3提出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4.2.5建立事故台帐
事故台帐内容。事故时间、类别、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
4.3未遂事故、承包商事故管理
4.3.1未遂事故是指没有造成伤害、疾病、死亡或损失的事件,也被称为虚惊事件、差点出事、危险事件。
4.3.2承包商事故是承包商在本公司作业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精品文章
4.3.3未遂事故、承包商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管理。 4.3.4未遂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由所在部门按照事故管理的流程执行,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十五天内办公室备案。
5附加说明 起草: 批准:
实施时间:xx-08-01 版本号:a/0
第五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范围
适用于华润电力渤海新区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人身、机械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精品文章
第493号令)《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火电业态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华润电力q/crp-fp-299.001-xx)《火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华润电力q/crp-fp-299.002-xx)
《事故调查规程》(华润电力q/crp-ge-299.003-xx) 3术语和定义
3.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20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5记录设备事故。是指造成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6人身记录事故。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处理治疗,但伤害轻微,歇工不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以及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精品文章
3.7轻伤事故。因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但不构成重伤的事故。
3.8重伤事故。一个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注。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备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用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4职责
4.1施工、调试单位
4.1.1负责本单位事故、事件管理的具体工作,按规定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统计表。
4.1.2负责本单位职业伤害登记与保险理赔的管理。 4.1.3负责本单位职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 4.2监理单位
4.2.1负责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2负责事故统计并报建设单位。 4.3建设单位
4.3.1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2负责工程各类事故的统计及报送。 5管理内容及方法
5.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
精品文章
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5.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4事故调查处理
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各类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标准,做到事故处理有章可循。
5.4.1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5.4.1.1记录事故。由施工单位安监部门和事故所在班班长进行调查,2个工作日内由项目(专业)主管主持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5.4.1.2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安监部门和项目(专业)主管、专职安全员及所在班班长进
行调查,由项目(专业)主管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单位5个工作日内报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
5.4.1.3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主持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于
精品文章
事故发生后6个工作日内由事故调查小组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并根据情况按规定报告有关政府部门。
5.4.1.4死亡事故。事故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由事故单位总公司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划分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制订预防事故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60日内事故调查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当地劳动安监部门报出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5.4.2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5.4.2.1设备记录事故。由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主持事故分析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事故部门应于1周内向安全部门及其主管上级部门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5.4.2.2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部门负责人主持事故分析会,相关单位参加事故调查分析。5个工作日内应向总公司安监部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同时抄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5.4.2.3重大及以上备事故。事故单位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协助维护秩序,保护现场同时做好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或根据实际情况和授权,由事故单位总经理主持事故调查工作,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应于6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5.4.2.4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消防管理规定相应程序进行。
精品文章
5.4.2.5事故原因或事故造成的后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参建单位的,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5.4.2.6发生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5.4.2.7因自然灾害及其他外力破坏对工程造成的影响的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
5.4.2.8建设单位根据安全事故的等级和分类,按照规定向上级单位报送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表。
6报告和记录 6.1人身事故报告 6.1.1记录事故
6.1.1.1施工单位凡发生需到医疗部门治疗处理的记录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6.1.1.1班组长主持记录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后报项目(专业)主管及专职安全员备案。
6.1.2轻伤事故
6.1.2.1事故单位的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迅速向班组长报告。
6.1.2.2班组长立即报告项目(专业)主管及专职安全员。 6.1.2.3项目(专业)主管或专职安全员在接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门报告。
6.1.2.4安监部在24小时内整理出事故快报经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报单位总公司安监部门,同时抄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精品文章
6.1.3重伤事故
6.1.3.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单位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
6.1.3.2事故单位项目经理接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总公司安监部门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情况按国家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6.1.4死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
6.1.4.1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监理单位总监、建设单位总经理,并根据情况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6.1.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
(五)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及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1.4.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6.2设备事故报告 6.2.1记录设备事故
6.2.1.1事故当事人或所在班组应立即报告所在项目(专业)主管及专职安全员,项目(专业)主管应及时报告安监部门。
精品文章
6.2.1.2安监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联合所在项目(专业)进行调查,并于4小时内向项目(专业)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6.2.2一般设备事故
所在项目(专业)主管应立即报告单位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门。项目经理1小时内报告本公司相关领导和安监部、质保部以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6.2.3重大设备事故
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传真向本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以及总工程师、安监部、质保部报告。同时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总经理及工程主管领导、安监负责人,并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措施,4小时内向上述领导、部门报出书面报告。
6.2.4伴有人身伤害的设备事故,按人身事故报告规定上报。 6.3火灾事故
6.3.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均有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应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6.3.2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按照人身和设备事故程序进行报告。
6.4交通事故
6.4.1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 6.4.2同时报告所在单位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7检查与考核
精品文章
7.1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务,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7.2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参照《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构成由政府及控股公司考核的事故,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附则
8.1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