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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

来源:乌哈旅游
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单位员工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员工借阅图书不得超过20天。

三、借书时先查目录,然后填写借书单交给管理人员登记,不准私自上架取书。

九、工具类的图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允许借阅一至二天。 四、取书时要仔细检查厚书,如有污损,缺页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负责。借书不得在书上任意批划,造成污损或遗失,要根据本室规定赔偿。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六、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七、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八、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九、员工调动工作及辞职,应在离开本单位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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