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1年7月起执行)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险种合计基本+地补(深户)基本(非深户)23%缴费比例单位14%+1%缴费基数个人8%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企业养老保险22%14%8%8.2%一档(基本+地补)医疗保险7.2%6%+0.2%(非企业单位)2%5%+0.2%(企业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率阶段性降低,由6%降至5%。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本市最低工资。2018年12月至2022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由1%将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二档(基本+地补)三档(基本+地补)0.8%0.55%0.5%+0.1%0.4%+0.05%0.2%0.1%生育保险0.45%0.45%/失业保险1.0%0.7%0.3%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说明: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2、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