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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流程与应准备资料

来源:乌哈旅游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内 容 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依据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五条; (二) 〈〈成都市城市规划条例》;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一) 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 求; (二) 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 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 条 件 求; (三) 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 (四) 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已拆除; (五) 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完成并移交给政府的,应完成相关移交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成都市城市规划条例》; (一) 申请表(原件1份);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见附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规定》); (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份,验原件,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 外); (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1份,验原件,非 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 申请材料

(五)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份,验原件);

(六) 已经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纸 (原件1份)及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报告及其图纸(原件各 1份);

(八) 按照相关约定需要移交配套公共设施的,还需提交移交协议书(复印件 1份,验

原件)。

依据:〈〈成都市城市规划条例》。

申请表格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 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

决定机关 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各管理局。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一-审核一-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程 序 经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 复函说明不予行政许可原因, 同时明确须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及应采取的整改措施。

时 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E件名称及有效 … E …二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无期限规定。

期限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后方可投入使用,方可组织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 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成都市城市规划条例》。

收 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不年检。

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申请表

附件下载 一 示范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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