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苏州延长产假不包括节假日。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结婚的夫妻双方,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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