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今后,市民无论收、寄快件时都要先过一道验视关。寄快件时,先由快递员查验才会收件。如果拒绝验视,快递员可以拒绝收件。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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