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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来源:乌哈旅游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一、遗嘱种类有哪五种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指生命濒危、无法存续,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以法院开庭时当庭的证言为依据。

二、口头遗嘱有效期多久

口头遗嘱没有有效期,但有条件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是否有效

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无效。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遗嘱人的口头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必须全面真实地将遗嘱人口头所述的处理其遗产的意思如实地转达给继承人或相关的部门和机关,并尽量将遗嘱人的原话表述出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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