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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不同意卖房子怎么办?

来源:乌哈旅游

离婚一方不同意卖房,可按市场价格评估,给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需评估,取得所有权需补偿。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可以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方不同意出售,同样可以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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