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是指在董事经理在职期间不得经营本公司同类业务。保密协议是指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应当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知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员工没有这个义务。
一、竞业协议可以拒签吗?
竞业限制是否可以拒绝签订,首先要看是不是属于应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
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
二、保密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保密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有效,保密义务产生于知悉秘密,而不是签定保密协议。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三、签订保密协议是否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权?
签订保密协议不侵犯言论自由权。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保密协议是双方基于自愿签订的,负有保密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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