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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能否有效

来源:乌哈旅游

宅基地是不能抵押的,所以抵押宅基地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有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一、抵押无效情形

抵押合同无效情形: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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