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不仅限于无固定期限,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续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不是必须是无固定期限,这个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出现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灵活就业模式下的劳动合同签订方式
灵活就业模式下的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一般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临时工合同、项目合同等形式。在灵活就业模式下,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工作时长和双方协商等因素进行多次签订,以满足双方的需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保障雇佣关系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平衡。因此,在灵活就业模式下,灵活的劳动合同签订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需求。
结语
在劳动合同签订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并非必须,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用人单位情况,还可以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在灵活就业模式下,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应灵活调整,以满足双方需求,保障雇佣关系合法性和权益保护。灵活的签订方式能更好适应就业市场变化,实现双方权益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