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相同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不同点: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
一、劳务关系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务关系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才行。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务关系引起争议适用《仲裁法》或者《民事诉讼法》。
二、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从什么时起算
用人单位在筹备时的劳动关系问题,首先要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将由何种主体出资设立来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
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
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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