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有自己的立场和原则
作为家长,不能盲目因为老师借钱,就借钱给老师。不由自主地将孩子的因素考虑进来,站在孩子的角度上看问题。害怕如果对于老师的要求不能满足,老师对于自己的孩子不上心,或者有看法,在学校里对孩子穿小鞋。
这就导致了,家长对于老师的要求言听计从,盲目地借钱给老师。
作为家长,要有自己的立场和原则,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成熟地思考对待这件事。这是对于这件事的首要条件,因为作为一名老师,有上岗的培训,有师德,国家还有相应的要求,一般的老师都有自己的职业操守,不会因为家长的态度就对孩子产生不好的看法。
涉及到一些师德问题上,家长们更不应该屈服,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立场,这也是给孩子做表率。
2. 了解老师借钱的原因
家长,可以同老师交流,了解老师借钱的原因。毕竟作为一名老师,有自己的职业操守,而且借钱这件事,看起来怎么都不符合师德,而且还是自己学生的家长。
老师,如果这样借钱,总会被人看作是以孩子为筹码,来进行道德绑架,同家长借钱。所以,明确老师借钱的原因,能帮助家长判断,老师是不是真的有急事需要用钱,确实是没有其他办法,最后才想到了家长们。
还是,老师的已经违背师德,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道德绑架家长们。
3.良好地交流,勇于说不
对于老师确实是已经没有什么办法,实在是有急事的情况下,家长可以良好地同老师沟通,如果可以帮助的话,给老师出主意,即使最终拒绝了这位老师的要求。
因为这样的老师,一般是最后找的家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家长们只要良好地沟通,这位老师应该会明白自己冒失了,内心有了感悟,明白自己的做法有违师德,最终会自己放弃的。
如果是违背师德,以孩子作为筹码来借钱,家长们应该勇于拒绝这种行为,不能助长这种老师的这种想法,因为有了一次之后,还会有第二次,并且依然以孩子为筹码。
家长还要密切关注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如果真的出现老师对孩子不上心,给孩子穿小鞋的情况,应该及时反映到校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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