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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以上是监护人的职责所在,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甚至是主动损害被监护人上述权利,即侵犯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等等。根据民事相关法律规定,当监护人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被监护人造成不利影响时,根据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三十六条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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