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乌哈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主犯和从犯的量刑

主犯和从犯的量刑

来源:乌哈旅游

1、主犯的量刑: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2、从犯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wuhaninfo.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