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打伤人如果仍在防卫限度内的,一般不需要赔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一、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如何区别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防卫行为。
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起因条件不同。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包括但不限于不法侵害;
2、对象不同。正当防卫是不法侵害人本人,而紧急避险是合法第三人;
3、限度条件不同。正当防卫的限度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紧急避险是没有造成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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