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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资和非法集资一样吗

来源:乌哈旅游

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一样,两者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根据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造成的后果以及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等因素,可以判断具体应属于哪种罪名。

法律分析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

拓展延伸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界限及处罚措施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限和相应的处罚措施。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或虚构事实,吸收公众资金用于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非法集资属于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不同情节和数额的大小,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包括罚金和有期徒刑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标准也因情节和数额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公众利益,我国法律对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对相关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界限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语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犯罪主观故意、筹集资金目的和用途、单位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造成的后果以及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根据不同情节和数额的大小,法律对这两种犯罪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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