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子被朋友卖掉该如何维权
1、车子被朋友卖掉该的维权,需视情况而定:
(1)若车子是登记在权利人名下,被朋友擅自处分的,买受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权利人可以追回车子;
(2)若车子是登记在权利人朋友名下,又被朋友擅自处分的,买受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可以善意取得,权利人无权取回只能要求朋友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1、和解。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
2、人民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民商事仲裁。双方当事人之间定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去设区的市及以上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诉讼。受害人或案件的其他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诉或申诉,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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