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办法》 第九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