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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来源:乌哈旅游

《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申请破产需满足两个条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要求债务已到期且无争议或已确定名义。不能清偿应以客观财产状况为准,不依债务人主观意愿,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法律分析

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结语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只有当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能申请企业破产。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客观财产状况。判断债务人是否具备清偿能力,一般综合考虑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债务人无法清偿的债务必须已到偿还期限,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不能清偿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为准,即不能支付是指客观情况下的无力支付,而非主观不愿或恶意拒付。法院将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不能清偿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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