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贷期间可以加老婆名字。如果是婚前按揭的房子,再婚后可以加妻子的名字。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时的支出是属于两个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的房子加妻子分为两个途径:
1、房子在还贷款的时候,征得银行和房子抵押局的同意,增加妻子的名字;
2、房子贷款还清后增加妻子的名字。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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