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殴打他人的处罚方式:
1、致人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致人轻伤或以上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予以刑事处罚。
殴打他人的特点如下: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均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3、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暂予监外执行使用条件: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综上所述,残疾人打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十五天以下。同时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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