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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

来源:乌哈旅游
 编号: 版次: A 生效日期: 第0次修改 页码:1/3 生产部综合库房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对物资的管控,减少物资使用的浪费,降低生产运行和维护成本。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模具配件、设备配件、原料,成品低值易耗品等综合库房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是该综合库房物资管理的主管部门。

3.2 仓库保管人员根据责任范围负责物资的清理及其标识、贮存和保护、入库、出库控制; 3.2 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库房的6S和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要求 4.1入库

产品入库后及时登记上帐,利用已有标识或新加标识和使用卡片标签等,标明物品规格型号、名称与数量,做到帐、卡、物一致。

4.1.1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管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领导:

① 未经相关人员确认或与入库单不符物品的; ② 项目类别不明、数量不明的物资; 4.2 贮存

4.2.1 仓库根据贮存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置清洁、干燥、通风、起重与运输条件较好的库房,并配备必需的货架;

4.2.2 所贮存产品按类别和规格型号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损坏。对温度、湿度和其他条件比较敏感的物品以及易燃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配备适当的防护措施,加以特殊标识,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防火措施;

4.2.3仓库保管人员针对保管物品的特性,采用适当的贮存方法并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对于怕潮或易受潮变质的物品除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外;对于易锈物品应存放于防雨、防潮的场所;

4.2.4保管员根据产品要求定期检查库存情况;保管人员在产品的贮存期超过半年时应检查产品质量情况,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2.5 超期物品应及时向质检部提出复检申请,经检验合格者标明复验日期可继续使用;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可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隔离、清帐及报废等; 4.2.6保管人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信息及时可靠。.

4.2.7盘点频次:模具配件、设备配件、低值易耗品每月一次。盘点应认真作好记录,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查找原因,采取对策。

4.2.8库管人员应随时根据领用情况结合安全库存提出相关物资的采购计划和申请。定期对各类物资的安全库存进行审核,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修订,并报总经理审批。 4.3 领用

4.3.1 公司各部门和各班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物资的领用。

各领用人员填写领料单,并经班组长及其以上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综合库房。库管人员根据领料单发放各类物资,并与需求人员一道完成出库复核工作,核对交付物品规格型号、名称、数量、交付单位,并认真作好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若有缺货的物品,库管人员应在领料单上注明;并根据现有物资尽量足额发放,同时提出相关采购申请,及时满足相关部门的使用需求。

4.3.2 领用人员领出物资后发现与使用要求不符时,尽量按原包装退还库房,以便退换;

并按实际使用需求重新领用。库管人员须同时作好相关记录,保证物资的准确性。

4.3.3 领用人员应尽量保证所领用物资与使用需求相匹配的准确性。对于领用人员因不明

使用需求而反复多次领用各类物资试用时,库管人员可以对其提出相关建议,并有权向其相关主管人员进行投诉。

4.3.4 物资领用后,若发生损坏或影响产品使用性能时,不得做退库处理;库房人员有权拒

收此类物资退库。此类物资由相关使用部门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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