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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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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542・ 中国药事2002年第l6卷第9期 “药品降价’’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江 滨 鄢尤奇 史录文(北京大学药学院1ooo83)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777(2002)09—0542—02 药品监督管理是国家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手 段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以保障人体用药的安全、 有效、经济、合理。有关部门进行监管时,不能单 从本部门角度出发,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 素,才能保证政策的决策合理及有效实施。本文以 药品降价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例对此进行 说明。 1药品降价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自1997年以来,已经进行了l0次药品降 价,降价的品种范围和幅度尤其以2001年l2月l2 日的为甚:国家计委降低了383种国家医疗保险药 品目录品种的价格,最大降幅达80%…。但降价 后百姓普遍反映并未享受到相应的实惠,首先老百 姓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降价药品;其次,大部分降 幅较大的品种根本买不到,另外还引来了官司(广 州贝氏状告计委侵犯“企业财产权”),这些都是计 委出台降价政策所未意料到的严重“副作用”。 老百姓不知道具体的降价品种,原因有几方 面:(1)政策对公众的宣传教育不够,老百姓可能 只知道药品要降价,但具体要降哪些药品,无法从 方便渠道获得;(2)降价药品使用的是通用名(如 对乙酰氨基酚),而不是百姓比较熟悉的商品名 (如百服宁、泰诺),一般专业人员都得查一查才能 明确具体的品种(或商品名),更何况普通百姓。 降价品种买不到的原因有:(1)药店因为降价 品种价格低、利润低,不愿经营,不降价品种反而 获得了意外的发展机会;(2)部分企业由于利润太 低,不愿生产。 贝氏状告计委侵犯“企业财产权”案已由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审理结果未出来, 孰是孰非我们暂且不论,但根据贝氏的说法,之所 以起诉计委除了对其定价方案不满外,还因为计委 定价后未告之定价理由 J。 为什么政府的好政策未能有效实施造福百姓? 为什么管理相对人贝氏和国家部门叫板后计委显得 有点准备不足?是不是因为我们的政府部门还习惯 于行政领导的思路,总以为只要政府发话,企业就 会无条件立即执行。其实,在经济改革进展了20 年后的今天,在中国已经人世的今天,政府还是这 样的思路办事的话,迟早会走向“政令行同虚设”, 或官司缠身的地步。 2监督部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考虑的问 题 政策的制定相对容易,而政策的贯彻实施较 难。要想有效贯彻,除了有关政策科学合理外,必 须具有可操作性,要尽量具体化、通俗化,要考虑 有关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可能反应,以及这些反应是 否合理,如何从立法上完善等,另外还要通过各类 媒体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各方监督。具体来说可以从 以下几方面考虑。 2.1制定政策要有可操作性 计委在制定降价品种目录时,照搬临床通用名 或化学名,明显缺乏服务于消费者和下级部门的意 识及实施细节考虑。因为医药产品的名称、分类等 专业性很强,非专业人士如价格管理部门的官员, 估计都难以看懂,消费者就更不用提了,但消费者 对商品名比较熟悉。如果计委在制定降价政策时考 虑到这点,同时列出通用名和商品名,既方便专业 人士调整药品价格、方便下级价格部门监督政策的 实施、方便消费者了解降价品种、有选择地购买, 还可以利用消费者保护自身利益的心理,起到义务 监督员的作用。 2.2兄弟部门协调、合作 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监管部门越来越多, 除了说明药品或药学服务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 大,还说明药品的各种属性的内涵、外延非常宽 泛,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就需 要有关部门的有效协调、沟通与合作。 发布药品降价政策之前或之后,计委和药监部 门之间明显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作。在药品监督方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中国药事2002年第16卷第9期 面,价格部门只对药品价格有行政管理权,只能处 罚未及时降价的单位,对不经营或不生产降价药品 的企业,毫无办法。而对药品监管部门而言,虽然 ・543・ 的好方法。但可能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拥有批准文 号的企业不愿意生产,但想生产的企业可能还没获 得生产批准文号,这就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经贸 没有价格管辖权,但却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开 办资格具有审批、监督权,可以通过互补权利进行 配合。 委的信息引导和协调,促进优势互补企业联合、重 组,顺应“三项改革”的潮流;或是各级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生产企 业的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及 时从宏观上对生产企业数量进行控制。 所以有关药品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相互间的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零售药店设置暂 行规定》第六条对药店的资格有所规定“药店必须 具有能够满足当地需要的药品,并能保证24小时 供应。药店必须具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由省 (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 认”。 调与合作,主动请求或主动配合兄弟部门全方位实 施有关政策,真正把“管好药,为人民”的意识和 工作宗旨具体化到日常的工作中。 2.3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 政策的有效传播有利于政策的有效实施。一项 政策出台后不是通报本部门就行了,而是要积极利 用各种媒体,如专业媒体、大众媒体、因特网等进 行广泛宣传,使之深入民心。 计委的降价措施明显对公众的宣传教育不够, 以至于老百姓不知道药品要降价或哪些药品要降 价。如果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各类媒体记者 所以,对让价格部门颇为头疼的药店不愿经销 降价药品这个问题,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从以下两方 面进行协助监管: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改《零售药店设置 暂行规定》第六条为“药店必须具有能够满足当地 需要的药品,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必须配备基 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品种,乙类品种数由 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 确认”。 (2)在计委发布药品降价通知后,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同时下文要求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 合对零售药店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以保证降价 措施的真正到位。 只要药品监督部门定期、不定期或重点抽查, 参加,将有关信息传递出去;并针对降价品种编写 系列使用手册或使用指南等,指导消费者更好地选 择用药,用知识武装起来的消费者可以在更好地争 取个人权益的同时促使药店执行有关政策。 2.4提供有效途径和方法激励社会力量监督 行政监督或技术监督力量是有限的,作为利益 主体之一的消费者,是实施社会监督的主要力量。 有关部门应当开放社会监督渠道,开办举报热线、 造成一种事实上的威慑力,计委的降价政策企业就 会自觉遵守。 对于由于利薄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这个问题, 信箱、邮箱等方式,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弥 补专业监督力量不足。 只要计委的定价充分体现《药品管理法》五十五条 规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药品的定价三原则: “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 力”,那么不愿意生产的企业,要么是自身生产经 营成本高,要么好品种比较多,选择的余地大。前 2.5视管理相对人为平等主体,及时沟通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调整, 政府除了加强管理之外,还应改进工作作风,平等 对待企业,对企业的要求给予关注,及时处理企业 提出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沟通,才能保证政策的顺 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赵承.最高降幅80%,国家计委大幅降低部分虚高药价格 新华网(http:I1www. flIlIlanet.o0rn),2001—12—21 2段功伟.不满药价定得太低贝氏状告国家计委.南方日报 2OO2—02—27(A2) 者无疑是属于要淘汰的落后社会生产力,就算没有 降价措施,GMP认证等新政策也会将它淘汰;后 者放弃生产实际上是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所以这 两类企业停止生产对整个社会是有益处的。 但总有一些生产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生产 能力较强但技术研发能力不足、没有优势品种的企 业,充分利用它们强大的生产能力生产一些普通品 种,继而突出其相对竞争优势,也是优化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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