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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

来源:乌哈旅游


关于对公司各类库房清理整顿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近期集团安全委员会要求安管部,对集团所属各类库房进行检查,发现普遍存在随意建造、库房内乱摆乱放、没有消防装置、没有进出货物台帐、库房管理员责任不清等问题。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与公司《营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领导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对各公司所属各类库房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公司统一领导此次库房清理整顿工作,主管部门安管部,协作部门服务办、消防科,配合部门各个库房主管单位;

二、各公司所属各类库房,均在此次清理整顿之列; 三、接此《通知》后,各主管部门对照《库房设置标准》和《库房管理制度》进行自查整改,自查完毕后报安管部,安管部协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库房,将采取对部门负责人和库房管理人记入月考核、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关闭库房等办法惩处;

四、验收合格的库房,由安管部配发统一制作的门牌,进行悬挂,便于检查,规范管理;

五、自查整改必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并启动公司考核机制。

安管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库房管理办法

1、 库房是物资存放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库管员、搬运工及商场导购、提货员必须例行手续进入库房并做好登记。

2、库房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搞好预防为主,以防火为重点的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的“四防工作”。

3、库房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设立安全责任人,库管员要对自己负责的存货区进行班前、班后、雨中、雨后的全面安全检查,下班前重点检查库房内电源是否切断,关好门窗。

4、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管员就是所负责库区的安全负责人,库内的易燃物品要及时清理,每周一次,保持防火间距符合规范,保证防火通道畅通无杂物。

5、库房内外主要通道应根据存放商品的性质、数量,放置足够的灭火器,并落实专人负责。

6、库房内的消防设施应每日检查维护,消防器材正前方3m内不准摆放阻挡物,同时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

7、各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货品进出管理制度和流程。库房管理员要按照制度要求,严格做好班前班后检查,认真记录验证各种票据,防止伪造票据骗取商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物业公司。

8、货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入库存放。库房储存的货品应按性质分类、分区储存,对易燃、有毒物品(汽油、灭害灵、稀释剂、喷雾剂)不能与其他商品混存。

9、库房应规定储存量物品的限额,库内物品的堆码应保持整齐规则,所有货品距地面应在0.1m以上,堆垛要留出适当距离;库房的主要通道应保持畅通间距应在2m以上;堆垛距库顶应在0.3m以上。库房设有消防喷淋设施的,货品应与喷淋上下保持1m以上,半径大于1.2m以上。照明灯具应设置在走廊或堆垛之间的上方,且与货品堆垛的垂直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10、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包装物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清理。每日下班离开时要彻底检查水、电、锁,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堆积时间一年以上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商品积热自燃。

11、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将危险品带入库房,不准进行任何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

12、严禁在库房内私拉乱接临时线路,确需接临时电源必须经物业公司审核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1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灯具应加装防护罩,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14、库房内禁止使用不合格保护装置,物业公司设置安装电源开关时,外面要有防潮保护,每年对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库管人员离开或下班时必须做到拉闸断电、人走灯灭。

15、库管人员离开前必须检查库房内是否有人潜入,货物有无可疑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16、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熨斗、电炉、热水器、饮水机等任何形式的电加热设备。

17、贵重商品(黄金、珠宝、首饰、钟表)的库房内必须设置保险柜,落实责任人确保货品安全。

18、库房内严禁用餐、存放食物(销售的商品应专柜存放,加强检查发现烂袋或包装损坏及时清理)。定期做好灭鼠工作。

19、易燃、易爆、有剧毒的商品应经过物业公司、集团消防科批准后设专柜储存,由经过培训懂得商品保管的专人保管。

20、各个库房的带班员就是义务防汛员,在雨季或暴雨来临时,义务防汛员配合库房主管负责本库房设备、设施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通知库房主管或部门领导。

21、要求库管员熟知本库房的漏点,在雨季时多注意观察,

并在每日工作日志上进行交接备注,若出现情况及时通知上级领导。

22、库房主管每个班次至少在各个库房巡视三遍,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部门领导。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通知物业公司对问题进行维修,同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23、品牌自行管理的库房。 (1)品牌员工负责库房内商品的安全。 (2)品牌员工负责库闭店后关好库房门窗。

(3)库管员每周检查品牌自管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库管员有权提出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4)每半个月库管员同物业公司一同检查品牌自管库。

24、物业公司将定期对本办法的实施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给与相关的纪律处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5、本办法自发布实施之日起执行

库房设置标准

一、库房是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各部门库房管理人员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经理对所属库房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各部门建造、使用库房,须经各公司领导批准,报总裁办备案,安管部、消防科验收,在安管部领取统一制作的“库房管理信息牌”悬挂在各库房门的中央位置,方可使用。

三、库房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库房管理员;建立货物进出库台账、出入库人员登记、货物安全质量检查登记本等记录;按规定配备安装消防设施,配备足量的灭火器;安装应急照明设施;库房门必须为安全性能较好的防盗门。

四、库房的主要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消防器材正前方3米内不准摆放阻挡物,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

五、库房应规定储存货物量最大限额,库房内物品的堆码应保持整齐规则,堆垛要留出适当距离,堆垛距库顶应在0.3米以上,库房设有消防喷淋设施的,货品应与喷淋上下保持1米以上,半径大于1.2米以上;照明灯与货品堆垛的垂直水平距离不小于0.5米。

六、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灯具应加装防护罩,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库房管理信息牌

部门 品牌 管理员 建造时间 负责人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安管电话 8890105 批准领导 库房管理规定 一、库房管理员要按照制度要求,做好班前、班后交接,对进出货物安全质量进行检查,认真记录验证各种票据。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安管部。 二、库房是物资存放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库管员、导购、提货员及搬运工,必须例行手续进入库房并做好登记。 三、库房储存的货品应按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汽油、灭害灵、稀释剂、喷雾剂等)。 四、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包装物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清理。每日下班离开时要彻底检查水、电、锁,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堆积时间一年以上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商品积热自燃;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私自使用使用电熨斗、电炉、热水器、饮水机等任何形式的电加热设备。 六、库房内严禁用餐、存放食物,并定期做好灭鼠工作。 七、安管部对库房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应当配合,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处以警告、下发整改通知书、记入考勤考核、关闭清理等办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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