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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9版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来源:乌哈旅游
广州XXXXXXXX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秘密。 一、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账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 (六)执业纪律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其代理记账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签证服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七)违规责任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如有违反本规范的行为,由主管财政机关按照《会计法》及 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流程 1.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流程 接受客户的委托

(1) 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 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订 约定书。

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2.代理记账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1号-15号)

■ 届时客户将当月做账票据送到该公司,或该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账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 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账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会计报表。

(3)做账(时间:每月1号-15号)

■ 记账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税款计算。

■ 审核会计对记账会计做账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账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为客户代理记账,并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

(4)报税(时间:每月1号-15号)进行代理报税服务,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税金明细表”;“各种纳税申报表”。

■ 外勤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 外勤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

■ 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 (5)回访(时间:每月20号-30号)

■ 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 ■ 及时反馈给客户税务最新的各项政策、通知。

3.归档流程

1.会计凭证

(1)去掉凭证中的金属物 (2)凭证以左上对齐为准 (3)填写会计凭证封面

会计凭证封面应写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本月共几册、本册是第几册,记账凭证的起讫编号、张数,并由会计主管、装订人分别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等,可以按上述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加上封面封底,并在封面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存放在其他类会计档案中,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名称和编号。

(4)装订

(5)填写会计凭证盒正面及侧面

正面应写明单位名称,起止时间,本月共几册、本盒是第几册,记账凭证的起讫编号、张数、保管期限,由会计主管、立卷人分别签名或盖章,严格的大型企业还要编制全宗号、目录号、卷号。

侧面应写明哪年,几月共几册,本盒是第几册,记账凭证从第几号到第几号,保管期限,严格的大型企业还要编制全宗号、目录号、卷号。 2.会计账簿

整理归档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跨年度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等账簿,应在使用完的那一个年度归档。

(2)订本账中的空白页不能拆去,应保持账簿本身的完整性;

(3)活页账中的空白页要拆去,然后在剩余账页的左或右上角编上页码,撤账夹,加上账簿封面封底,用脱脂线绳装订成册;并把使用登记表或经管人员一览表填写完整。

(4)会计账簿案卷封面应写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所属年度,卷内张数,保管期限,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立卷人签名或盖章。 3.财务报告

会计报表是按年度立卷。立卷时要区分不同的保管期限,年度报表要与季度、月份报表分开,编写页号,分别组卷。按照归档的要求,装订时,加装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卷皮。 4.其他类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移交清册、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每一个清册就是一个保管单位,编一个卷号,不需整理。

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整理方法不变。

4.移交资料流程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账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5.信息反馈流程

1、客户信息反馈流程

客户信息反馈的收集工作是市场人员、项目组和公司管理层的职责,公司员工均有义务。 客户信息获得者将信息反映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予以记录,并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合理的答复、解决办法。

2、内部信息反馈流程

(1)部门负责人对各政令、决议、计划等的下达要及时,非特殊情况,不得隔日。 (2)各级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想上级呈报。 (3)交叉工作在存在问题解决意见产生分歧时应及时呈报上级。

(4)各项流程、标准、功能的内外部体验测试要落实,并及时沟通、改进、 (5)公司鼓励员工多提具有可操作性和心仪的合理化建议。

(6)员工内部投诉要详实、可靠、中肯,不可主管臆断和恶意中伤。

所有得意见、建议的处理都要形成闭环,对于可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对于需要逐步改善解决的问题要纳入到客户需求计划中去。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1)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代理记账公司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代理记账公司的领导层及其做出的示范对代理记账公司的内部文化有重大影响。代理记账公司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下列要求:

 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代理记账;  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财税建议。

(3)代理记账公司的领导层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代理记账公司应当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 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而轻业务质量;  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 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4)受代理记账公司主任会计师委派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人员,应当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权限以履行其责任。 (二)、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1)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 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 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 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在接受新客户的业务前,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或考虑接受

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时,代理记账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获取本条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信息。 当识别出问题而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代理记账公司应当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2)针对有关客户的诚信,代理记账公司应当考虑下列主要事项:

 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关联方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  客户的经营性质;

 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  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代理记账公司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 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

 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

 变更代理记账公司的原因。

(3)代理记账公司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获取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

 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并与其讨论;

 向代理记账公司其他人员、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询问;  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

(4)在确定是否具有接受新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时,代理记账公司应当考虑下列事项,以评价新业务的特定要求和所有相关级别的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 代理记账公司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

 代理记账公司人员是否具有执行类似业务的经验,或是否具备有效获取必要技能和知识

的能力;

 代理记账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 在需要时,是否能够得到专家的帮助;

 如果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否具备符合标准和资格要求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 代理记账公司是否能够在提交报告的最后期限内完成业务。

(5)在确定是否接受新业务时,代理记账公司还应当考虑接受该业务是否会导致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如果识别出潜在的利益冲突,代理记账公司应当考虑接受该业务是否适当。 (6)在确定是否保持客户关系时,代理记账公司应当考虑在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保持客户关系可能造成的影响。

(7)如果代理记账公司在接受业务后获知了某项信息,而该信息若在接受业务前获知,可能导致代理记账公司拒绝该项业务,针对保持该项业务及其客户关系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适用于该业务环境的法律责任,包括是否要求代理记账公司向委托人报告或在某些情况下向监管机构报告;

 解除该项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该项业务约定及其客户关系的可能性。

(8)代理记账公司针对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业务约定及其客户关系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应当包括下列要求:

 与客户级别适当的管理人员讨论代理记账公司根据有关事实和情况可能采取的适当行动;  如果确定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业务约定及其客户关系是适当的,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就解除的情况及原因,与客户适当级别的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

 考虑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代理记账公司应当保持现有的客户关系,或向监管

机构报告解除的情况及原因;

 记录重大事项及其咨询情况、咨询结论和得出结论的依据。 (三)人 力 资 源

1、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代理记账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2、代理记账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应当解决下列人事问题: (1) 招聘; (2) 业绩评价; (3) 人员素质; (4)专业胜任能力;

(5)职业发展; (6) 晋升; (7)薪酬;

(8)人员需求预测。

3、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招聘程序,以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4、代理记账公司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1) 职业教育;

(2)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3)工作经验;

(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在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中强调对各级别人员进行继续培训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帮助,以使人员能够发展和保持必要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5、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程序,对发展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奖励。 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 (1) 使人员知晓代理记账公司对业绩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期望; (2)向财务人员提供业绩、工作进步及职业发展方面的评价和咨询;

(3) 帮助人员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遵守代理记账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可能招致惩戒。

6、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 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下列要求:

(1) 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和作用告知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的关键成员;

(2) 项目负责人具有履行职责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权限和时间; (3) 清楚界定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并告知该项目负责人。

7、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负荷及可供调配的项目负责人数量,以使项目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

8、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以使代理记账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9、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制定程序,评价员工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在委派项目组以及确定所需的监督层次时,代理记账公司应当考虑员工是否具有下列方面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1) 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参与业务,获得执行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业务的知识和实务经验 (2) 掌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3) 具有相关技术知识,包括信息技术知识; (4) 熟悉客户所处的行业; (5) 具有职业判断能力;

(6) 掌握代理记账公司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四)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点

1、组织规划控制

根据财务控制的要求,单位在确定和完善组织结构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是指一个人不能兼任同一部门财务活动中的不用职务。单位的经济活动通常划分为五个步骤: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如果上述每一步骤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实施,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便于财务控制作用的发挥。 2、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控制指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无权审批。授权批准控制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授权批准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的界限和责任;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再次,要简历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 3、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财务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筹资、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要求是:第一,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任。第二,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第三,应当及时或者定期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 4、实物资产控制

实物资产控制主要包括选限制接近控制和定期清查控制两种。限制接近控制是指控制对实物资产及与实物资产有关的文件的接触,如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存货等,除出纳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外,其他人员限制接触,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定期清查控制是指定期进行实物资产清查,保证实物资产实有数量与账面挤在相符,如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分粗放型成本控制和集约型成本控制。粗放型成本控制是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的最终售出进行控制的方法。具体包括原材料采购成本控制、材料使用成本控制和产品销售成本控制;集约型成本控制一是通过改善生产技术来降低成本,二是通过产品工艺的改善来降低成本。

6、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就是尽可能的防止和避免出现不利于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在这些风险中经营风险和财产风险显得极为重要。经营风险是指因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给企业盈利带来的

不确定,而财务风险又称筹资风险,是指举债给企业财务带来的不确定性,由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企业在进行各种决策时,必须尽力规避这两种风险。如企业举债经营,尽管可以缓解企业运转资金短缺的困难,但由于借入的资金需要还本付息,到期一旦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必然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7、审计控制

审计控制主要是指内部审计,她是对会计的控制和再监督,内部审计是在一个只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政策的程序是否贯彻,简历的标准是否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和内部经营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不仅是财务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 (五)质量监控 1、质控的目的

(1)、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2)、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3)、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2、检查的一般内容

(1)、遵守会计准则或制度的情况 (2)、客户的承揽和续约 (3)、咨询流程 (4)、报告最终复核

(5)、审计中电脑技术的应用 (6)、风险导向技术的运用

3、持续评价质量控制制度的方式

(1)、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

(2)、与公司适当人员沟通已识别的质量控制制度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 (3)、由公司适当人员采取追踪措施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正。

四、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一)立卷

1、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档案立卷: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2、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4、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1)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2)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4)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5)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二)归档

1、满足本办法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2、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三)档案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企业需要对会计档案进行有效保护。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会计档案的内容和保管期限的具体规定:

3.保管责任

为实现公司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1)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及时、完整、准确。

(2)档案装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特殊的大道那个安应使用专门的档案装具。 (3)档案室应配备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消防器材,档案库房应安装防盗报警、铁门、防盗网等设施,档案库房应配备防虫、防霉等防范有害生物的药品。

(4)档案库房应配备降温、祛湿、温度湿度检测等设备,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过期消防器材。

(5)应建立温度、湿度每日工作记录制度,原则上应由专人每日上午9点准确记录库房温湿度,并做好相关调节工作,温度应控制在14-24度,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6)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无灰尘,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放入档案库房内。

(7)档案库房内装具及库房门应及时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档案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保密规定,确保档案机密和档案安全。

(9)档案工作人员要对保管的档案定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每年年底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清点核查,做到账物相符。 (10)档案借阅应符合档案管理安全要求。

(四)查阅

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

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

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之间的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按与委托记账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即双方指定人员,在本公司准备的《会计资料交接签收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合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代理记账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本章会计工作交接之规定执行。 3.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6.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楚。

(3)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7.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

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8.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账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10.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电脑记账操作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人员一般不得使用,特殊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理、调试后,应及时检查和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的正确性。

3.次月10日前对上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时必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4.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5.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7.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8.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10.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11.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12.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五、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容 (一)资产管理

1、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2、公司的资产按以下分工确定管理责任部门,由财务部进行统一核算并对其他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2)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由运营中心负责管理。 (3)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管理。

(4)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由法律事务中心负责管理。

3、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资产的管理制度,经总经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成员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成本费用控制

1、公司通过预算管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财务部门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以及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合理编制成本费用开支预算,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实现成本费用控制目标。

2、公司应制定本公司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控制要求和审批支付程序;各成员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总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主要费用项目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流程。

3、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中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财务部要重点控制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开支的成本费用,严格按照成本费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4、捐赠性支出必须根据授权经公司总经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5、财务部门应实时监控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对可能偏离预算的开支项目提出警示;并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作为财务分析报告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

6、公司应根据考核目标将成本费用开支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通过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促进各责任部门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开支。 (三)收益分配

1、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应当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方可按审计结果进行利润分配。

3、拟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保证实施利润分配后的留存现金能够满足本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公司股东已经占用或因或有事项导致很可能占用公司资金时,应当暂缓支付该股东金额相当的应分配利润。 (四)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主要包括财务分析制度和财务检查制度。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子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通过分析和检查,了解各类子公司执行国家政策和内部制度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2、内部信息反馈和预警纠错机制,促进公司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五)执行的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六)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七)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类名 称 核 算 内 容 别 库存现金 通常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员经管的货币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支票/汇兑/托收 承付 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 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资 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包括代购 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和运杂费。 预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 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产 应收票据 企业因结算工程价款,对外销售产品、材料等而收到的商业汇 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股利 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应收利息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应 收取的利息。 类 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各种其他单位和其他应收个人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企业财产因受意外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款 收取的赔款、预支差旅费 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应收租入包装物的押金、应收取为职工垫付的各种款项。 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材料采购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在途物资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原材料 。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备用件等 材料成本差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额。 发出商品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 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库存商品 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存货跌价准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备 持有至到期投企业以购买债券形式的投资,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持有至资 到期的投资的价值。 长期股权投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资 负 债 类 所 有 者 权 长期应收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款 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固定资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产 累计折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减少的旧 价值。 在建工程 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工程物资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固定资产清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理 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无形资产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累计摊销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长期待摊费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用 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待处理财产损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溢 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短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应付票据 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预收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酬 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税费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付利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息 应付股利 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其他应付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款 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长期借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款 各项借款。 应付债券 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长期应付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款 实收资本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 资本公积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益 盈余公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类 积 金 任意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利润分配 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成 生产成企业为进行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直接计入产品和劳务的本 本 生产成本。 类 制造费用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劳务成本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主营业务收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入 其他业务收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如 入 材料销售/包装物、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运输业损 务收入等。 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营业外收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资产盘盈/处置固定益 入 资产净收益/罚没收入等 主营业务成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本 类 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折旧/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 营业税金及附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加 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销售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商品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聘请中介机构经管理费用 费、咨询顾问费、诉讼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经费、排污费、董事会成员津贴、董事会和行管部门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同、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部门发生和行管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财务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或收到的现金折扣。 营业外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出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对外捐赠、滞纳金、罚款支出等。 所得税费用 是根据企业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交的一种税金。 资产减值损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失 以前年度损益调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整 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八)会计报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年初 期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余额 余额 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 -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编制单位: 资 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单位:元 年初 期末余额 余额

- - - - - - - - 益)合计 利 润 表

- -

编制单位: 项 目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本月数 - - - - 会计02表 单位:元 本年数 - - - -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 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职工薪酬 支付的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吸收投资者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现金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余额 五、期末现金余额 单位负责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本年累计金额 单位:元

本月金额

(九)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1.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列示说明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总额。 (2)“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相应资产的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折耗)、累计摊销、累计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3)“存货”项目还反映建造承包商的“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大于“工程结算”期末余额的差额。

企业待摊费用有期末余额的,应在“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长期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中将于1 年内到期或摊销完毕的部分。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

融资租赁出租方、以及分期收款销售且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长期应收款” 项目,反映扣减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净额(折现值)。

有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企业,应增设“公益性生物资产”项目,列在“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之后。

(4)“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通常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各项负债的账面余额。

(5)“应付账款”项目还反映建造承包商的“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小于“工程结算”期末余额的差额。

企业预提费用有期末余额的,应在“预收款项”项目中反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预计负债等负债中将于1 年内到期的部分。

“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以及“递延收益”中将于1 年内到期的部分等。

“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其中,融资租赁承租方、以及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且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反映扣减相应的“未实现融资费用”后的净额(折现值)。

(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通常应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等。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项目,列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

2、利润表有关项目的列示说明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发生勘探费用的企业,应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之间增设“勘探费用”项目。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项目,反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不包括处置投资形成的收益)。

(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其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应当单独列示。

(5)“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6)“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根据每股收益准则的规定计算的金额。

3、现金流量表有关项目的列式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期预收款,减去本期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税费返还” 项目反应企业收到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

(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应罚款收入、个人赔偿、经营租赁收入等,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 (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8) “支付的各项税费” 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并支付、以前各期发生本期支付以及预交的各种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营业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

(1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的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

(1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1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现金” 项目反映了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因资产毁损而受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16)“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1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结算中心收到下属公司偿还的借款反映在此项。

(1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新酬。

(20)“投资支付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2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22)“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结算中心对于发放给下属公司的借款也在此项反应

(2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资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给金融企业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各下属公司从结算中心取得的借款,反映在本项目中扣

(2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出上述26、27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2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各下属公司偿还从结算中心取得的借款,也反映在此项中

(3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3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出上述30、31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现金结算中心现金流量表里成员单位存款的增加和减少的差额

(3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差额

 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

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还包括折算境外子公司现金流量的,应当比照处理)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金额 (3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十)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应当全面阅读附注,附注相对于报表而言,同样具有重要性。

根据本准则规定,附注应当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有顺序地披露信息。

企业应当按照38 项具体会计准则要求在附注中至少披露下列内容,但是,非重要项目和企业不具有的项目除外;企业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比照商业银行附注中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1、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事实。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情况。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明确说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披露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应当披露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企业至少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所得税、外币折算、企业合并、租赁、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石油天然气开采、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分部报告、金融工具列报等。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披露。 6、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重要报表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

对重要报表项目的明细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以及报表项目列示的顺序进行披露,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进行披露,并与报表项目相互参照。

广州XXXXXX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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