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乌哈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石榴皮、黄连灌肠治疗小儿秋季腹泻临床观察

石榴皮、黄连灌肠治疗小儿秋季腹泻临床观察

来源:乌哈旅游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适宜诊疗技术 ̄2002年第20卷第2期 ・21・ 石榴皮、黄连灌肠治疗小儿秋季腹泻临床观察 付敏王新国袁翠云(河南省开封市传染病医院,475001) i.4统计学处理2结 果 表1两组病倒治疗结果比较 显效 有效 无效总有效率 94.74 7.55 秋季腹泻是儿童秋冬季节的常见病,病原多为zJ,JL轮状 病毒所致 以往常规予以液体疗法,但部分患儿病程迁延易 引起电解质紊乱及营养不良,我们用石榴皮加黄连灌肠治疗  ̄J,JL秋季腹泻,取得一定的疗效,现报告如下 1 II缶床资举} 采用x。检验。 2.1两组治疗后有敛率比较见表1。 1.1病例选择选择106例1999年l0月--2001年2月住 治疗组4l例(71.92 )13倒(22.80 1 3例(5.26 ) 对照组26倒(53 00 112倒(24 48 )11倒(22.45 ) 两组总有艘率经x-'幢验-(o.O5 院的腹泻患儿,年龄6个月~3岁,病程4日以内,大便次数 超过5次/日,其性质为水样或蛋花洋,无脓血,粪轮状病毒 抗原检测(ELISA)阳性73例,占68.87 。将入院后的患儿 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57倒,其中男32倒,女25例,轻度脱 2.2不良反应3讨 论 两组治疗中均未出现不良反应。 水31例,中度脱水18倒,重度脱水8倒,伴电解质紊乱者43 例,伴发热者47例,呕吐者31例。对照组49倒,男29例,女 一我国传统医学认为: ̄J,JL秋季腹泻属于湿热泄泻,其病 因为 ̄J,JL脏腑脆嫩,易为外邪所侵,且脾胃虚弱,不耐受邪。 旦外感风、寒、署、湿后,脾受邪时,运化功能失职,升降失 调,水各不分,合污而下 若胃伤则不能消磨水谷,因而水反 为湿,宿食内停,清浊不分,井走太肠,则为泄泻∽。石榴皮为 2O倒,轻度脱水29倒,中度脱水1B例,重度脱水4倒,伴电 解质紊乱者33例,伴发热者28倒,伴呕吐者24倒。两组一 i.2治疗方法 石榴的干燥果皮,性温、昧减、苦、涩,入太肠肾经。具有涩肠 两组患儿入院后均予以液体疗法。轻度 止泻、止血解毒等功效。常用于治疗久痢、久泻等症。传统用 量较小,我们加大石榴皮用量后,提高了疗效,未见不良反 1.2.1液体疗法脱水口服补液,中、重度脱水者第一日静脉补液按9O~ 180ml/ ,伴周围循环障碍者,先予以2:1含钠液20ml/kg 于30分钟~60分钟内快速静滴,然后按脱水性质(等渗、低 应 黄连性寒:味苦,有清热、燥湿、消炎止吐等功效,用于热 病泄泻、肝胃不和、呕吐酸水等,近年来基础研究发现其具有 调节促进机体免疫作用。本文由结果显示,治疗组总有救率 为94.74 ,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7.55 ,疗效对比治疗组优 于对照组,且无任何不良反应(p<0.06),我们认为;两种药 渗、高渗)予以补渡,脱水纠正后改为口服补渡。 1.2.2灌肠疗法治疗组在液体疗法基础上予以灌肠治 疗。即石榴皮10 ̄lSg,黄连6~los,加水煎至60 ̄100rol,分 两次,保留灌肠,每疗程3天,连用1~2个疗程。 1.2.3对照组在液体疗法基础上,口服思密达1/2~1包, 每日三次,每疗程三天,连用1~2个疗程 1.3疗效判定按1998年全国腹泻病防治学术研讨会制 物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因此,采用液体疗法加石榴皮、 黄连保留灌肠治疗小儿秋季腹泻可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订之标准执行 。显敬:治疗72小时内粪便性状及次数恢复 正常,症状消失 有效:治疗72小时内粪便性状及次数明显 1腹泻病疗效判定标准的补充建证中国实用儿科杂志,1998,13 (6)f384 好转,症状明显改善。无效;治疗72小时,病情无好转甚至恶 化。 2贺志光,荨.中医学.小儿泄泻.第二版.北京;^民卫生出版社, 1996,252 丙种球蛋白静脉滴注治疗重症肺炎疗效观察 陈娟娟('/-r南省开封市儿童医院,475000) 1.1临床资料自1998年9月 ̄2001年7月收治重症肺 重症肺炎系指肺炎患儿除肺部病变外,累积其它器官和 系统或有合并症出现,常威胁患儿生命,病死率高。我院采用 静脉滴注丙种球蛋白辅佐治疗重症肺炎,取得满意效果,现 分析报道如下。 炎住院患儿55倒。根据患儿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均符台重 症肺炎诊断标准 。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27倒,男15倒, 女12例,年龄2月~1岁19倒,1岁~3岁5倒,3岁~5岁3 例;发病至住院时间在17天~1月者20倒,1月~2月者7 1资料与方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wuhaninfo.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