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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支付中心内部机构设置支付中心内部机构设置(最新)

来源:乌哈旅游


曲麻莱县财政国库

支付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曲麻莱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加强曲麻莱县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曲麻莱县人民政府转发《曲麻莱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曲政办﹝2011﹞63号)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曲麻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曲麻莱县财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负责办理曲麻莱县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资金收、付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具体业务,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

(二)根据预算控制数、预算指标和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三)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核实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批准的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开具相关凭证,通知银行部门,办理支付结算。

(四)及时办理财政支出结报,按日向国库报送支出报表。

(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账册管理体系,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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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六)会同信息中心,通过局网络系统及时向国库科和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提供预算单位预算指标使用和结余情况的查询。

第三条 中心本着“服务、廉洁、优质、高效、”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中心内设主任岗位和支付岗位和稽核岗位。

第五条 中心主任职责: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办事。

(二)负责建立健全中心业务内部稽核与内部审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三)负责定期对支付岗位各业务环节的账务核算、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进行稽核。

(四)负责对财政零余额账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稽查。

(五)负责内外审计相关工作,接受投诉并组织调查。

(六)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中心人员履行实施,确保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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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七)沟通、协调中心的内外关系,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化解工作矛盾,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勤俭节约,以身作则。

(九)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六条 支付岗位主要职责:

(一)根据曲麻莱县财政局批复的资金分月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达代理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二)根据曲麻莱县财政局批复的预算资金分月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额度,开具《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经审核加盖印章签发后,送达代理银行。

(三)记录预算支出明细账和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四)会同信息中心,通过局网络系统及时向预算管理股提供预算单位预算指标使用和结余情况的查询;

(五)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预算单位预留印鉴卡,受理预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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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预留印鉴卡变更事宜。

(六)向银行国库科报送按预算支出科目“类”、“款”、“项”分部门的汇总支付日、旬、月报表。

(七)负责支付岗位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 支付岗位职责

第七条 支付岗位下设经办、支付、复核、稽核、会计岗位和票据档案管理岗位。

第八条 经办岗位职责:

(一)受理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

(二)根据曲麻莱县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单位的资金分月用款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核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三)将审核无误的支付凭据移交支付岗位,并汇总当日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信息。

(四)会同信息中心,通过局网络系统及时向国库科和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提供预算单位预算指标使用和结余情况的查询;

(五)受理预算单位的查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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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支付岗位职责:

(一)根据审核无误的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及《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二)根据分月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三)负责将打印完毕的纸质《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附明细表)、《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交复核岗位复核。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复核岗位职责:

(一)对支付岗位传来的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相关凭证进行复核,检查凭证各票据要素(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大小写金额、预算科目等)是否填列齐全、正确。

(二)负责将审核无误的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相关凭证,移交稽核岗位。

(三)保管当日会计凭证,并于日结后移交会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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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卡,受理预算单位预留印鉴卡变更事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稽核岗位职责:

(一)审核支付岗开具的支付凭证,登记的账簿和出具的报表各要素、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并签章。

(二)负责对财政总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稽查。

(三)负责内外审计相关工作,接受投诉并组织调查。

(四)建立稽核登记簿,详细记录稽核情况,对出现的错误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票据传递岗位职责:

(一) 负责中心与代理行之间的票据传递。

(二) 建立《票据传递签收登记簿》,做好登记和保管。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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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会计岗位职责:

(一)根据代理银行反馈的支付日报表及农行曲麻莱支行的清算回单,与预算内(外)资金直接支付拨款申请书、授权支付额度及授权支付明细表等相关资料,分别逐笔勾对。

(二)根据勾对无误的回单联及其他相关会计资料,填制记账凭证,按预算单位登记支出明细账和总账,并在凭证“制单”“记账”处签章。

(三)根据记账信息,及时准确的汇总编制日、旬、月报表。

(四)负责与预算单位及代理银行核对账务。

(五)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

(六)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装订与档案管理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票据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妥善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一般空白凭证,按规定办理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入库和销毁。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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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岗位

(一)及时整理文档并催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资料等按期归档。

(二)保证文档及会计档案分类合理、查阅方便、存放安全、有序,建立档案借(查)阅登记簿。

(三)负责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卡,受理预算单位预留印鉴卡变更事宜。(四)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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