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吊销的情形有: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
6、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7、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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