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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被吊销债权由什么人承担?

来源:乌哈旅游

律师分析:

有限公司被吊销,债权由公司承担。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因此解散,应当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由清算组处理公司财产,清理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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