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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什么?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分居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分居期限,三个月到两年,期限届满,一方当事人仍认为感情不能复合,要求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持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2、分居终止,协议分居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终止,但应当制定书面协议终止分居,或者公证终止分居;

3、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丈夫或妻子同居;

4、协议应说明谁抚养孩子,如何承担抚养费,如何行使探望权,可以约定分居期间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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